南亚新材(688519):南亚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8:36:04 中财网
原标题:南亚新材:南亚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核者的评价应有明确评价标准或客观事实依据,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等现象带来的误差;
2、“考核授权、方式多样”原则:为保证绩效管理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各部门、分支机构的集中管理和评估标准的相对统一,根据人员类别、工作性质特征及级别分类进行考核;
3、差异原则:根据不同性质的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衡量标准;
4、过程原则:实施绩效管理须对绩效实现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并对监控信息进行记录;对各层级被考核人员进行必要、有效的绩效辅导、面谈及反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职责权限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五、考核体系内容
(一)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5%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5%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二)考核指标及标准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层面 解锁系数
第一个归属期2025营业收入不低于46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0
  营业收入不低于43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6亿元0.8
  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0.6
  营业收入低于40亿元或净利润低于1.2亿元0
第二个归属期2026营业收入不低于55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3.6亿元1.0
  营业收入不低于51.5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88亿元0.8
  营业收入不低于48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16亿元0.6
  营业收入低于48亿元或净利润低于2.16亿元0
第三个归属期2027营业收入不低于68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4.8亿元1.0
  营业收入不低于63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3.84亿元0.8
  营业收入不低于58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88亿元0.6
  营业收入低于58亿元或净利润低于2.88亿元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

2、上述“不低于”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下同)。

3、上述公司层面解锁系数取公司业绩所能达到的最高值(下同)。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层面 解锁系数
第一个归属期2026营业收入不低于55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3.6亿元1.0
  营业收入不低于51.5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88亿元0.8
  营业收入不低于48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16亿元0.6
  营业收入低于48亿元或净利润低于2.16亿元0
第二个归属期2027营业收入不低于68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4.8亿元1.0
  营业收入不低于63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3.84亿元0.8
  营业收入不低于58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88亿元0.6
  营业收入低于58亿元或净利润低于2.88亿元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部分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需达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外,公司还将按照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对持有人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年度绩效综合得分(P)绩效等级个人层面解锁系数
P≥80A1.0
75≤P<80B0.8
70≤P<75B-0.6
65≤P<70C0.4
60≤P<65D0.2
P<60E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个人层面解锁系数。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年度与次数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根据人力资源部建议于考核年度年初确定被考核人员的关键业绩指标群。考核年度年终,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操作,统一制作表格,参与评分,对最后得分进行核查、分析,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激励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激励对象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后三年。

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相关当事人签字确认。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开始实施。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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