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600169):太原重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资料目录 会议须知......................................................................................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3议案一、关于收购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13议案三、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14 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 遵守: 一、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 持股总数,务请登记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 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 入会场。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 (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 股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 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 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会议 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同一股东发 言不得超过两次。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五、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做出回答,或指示有 关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如涉及的问 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六、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 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 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请各位股东、股东 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 东姓名及持股数量,同意的在“同意”栏内打“√”,反对的在 “反对”栏内打“√”,弃权的在“弃权”栏内打“√”。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公司 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通过现场、 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9时 地点:太原市清徐县北格西路229号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其 他相关人员 会议议程: 一、宣布开会; 二、审议《关于收购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7%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案》; 四、审议《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保险的议案》; 五、通过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宣布投票结果; 八、宣读投票结果形成的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宣布散会。 议案一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提 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重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太重集团向明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向明”)51%的股权转让 给公司,同时公司以对外投资的方式收购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艾克赛勒公司”)所持太重向明13%的股权和 范巷民所持太重向明3%的股权,太原重工合计并购太重向明 67%股权,购买资产价格共计299,515,795元,均以现金支付。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太重向明成立于1999年,前身为太原向明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于2017年10月股改后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 三板)挂牌,证券代码:871757。太重向明是一家从事散状物料 连续输送装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荣获省级 技术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 业”。 太重集团在2020年通过非公开协议受让山西晋能装备产业 有限公司持有太重向明51%股权的方式成为其控股股东。太重向 明现有注册资本16,126万元,总股本16,126万股。其中,太重 集团持股数量为8,224万股,持股比例为51%;艾克赛勒公司持 股数量为4,855万股,持股比例为30.11%;自然人范巷民持股数 量为2,421万股,持股比例为15.01%;其他二级市场投资者持股 数量为626万股,持股比例为3.88%。 (二)产品业务情况 太重向明主要产品包括带式输送机、管状带式输送机、水平 转弯带式输送机、铸石刮板机、智能立体停车及仓储设备与配件、 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等。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煤矿带式输送机及相 关机械配件生产销售,产品市场基础稳定,在手订单任务饱满, 经营状况良好。 太重向明同时凭借自身技术积累,积极拓宽业务领域,涉足 立体车库业务,积极开展立体车库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为把握 立体泊车行业的市场机遇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财务情况 太重向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情况及交易定价 本次购买资产项目拟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依据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 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 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所涉及的太重 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768号),太重向明100% 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47,038,500.00元,交易标的太重向明51%股 权对应评估价值为227,989,635元。 依据《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 公司及范巷民持有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16%股权所涉及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769 号),太重向明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47,038,500.00元,交 易标的太重向明16%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71,526,160元。 本次标的太重向明67%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299,515,795元。 2.评估方法的选用及其合理性 (1)经分析,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公允反映公司于本次评 估目的下的价值,理由为:太重向明长期致力于散状物料长距离 连续输送装备的研发和制造,主要产品为带式输送机、立体车库 及相关配件,在国内煤矿等领域的带式输送机行业处于相对领先 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设计、研发和生产的 经验与技术,技术创新能力强,建立了多系列、型号齐全的散状 物料连续输送装备产品体系,能够覆盖多个应用场景、适应各种 工况条件及复杂地理环境,满足客户对产品批量供应或个性化设 计的需求,品牌知名度也有所提升。历史期,太重向明收入规模 呈现逐年扩大趋势,利用收益法更能反映其未来收益情况以及经 营能力。收益法的评估技术思路较好地体现了资产的“预期原则”,其未来收益现值能反映太重向明占有的各项资源对其价值的贡 献,使评估过程能够全面反映太重向明的获利能力和增长能力, 能将其拥有的各项有形和无形资产及盈利能力等都反映在评估 结果中,从而使评估结果较为公允;同时从投资的角度出发,一 个企业的价值是由企业的获利能力所决定的,股权投资的回报是 通过取得权益报酬实现的,股东权益报酬是股权定价的基础。基 于以上原因,最终采用收益法。 (2)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太重向 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447,038,500.00元,净资产评估增 值64,696,197.81元,增值率为16.92%。 (五)并购前后股权结构对比
二、本次交易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形成产业协同效应 太重向明长期致力于散状物料长距离连续输送装备的研发 和制造,主要产品为带式输送机、立体车库及相关配件,在国内 煤矿等领域的带式输送机行业处于相对领先地位,拥有137项自 主知识产权,助力煤炭开采和城市智能停车建设。太原重工是矿 山设备的专业化制造基地,提供各种矿用机械挖掘机、半移动破 碎站、自移式破碎站等成套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大型露天 煤矿、铁矿及有色金属矿的剥离、采装、运输等作业。公司通过 并购太重向明,可形成显著的产业协同效应,将助力公司有效拓 展现有业务版图,优化产业布局,为用户提供开采、运输、破碎、 辅助机械等成套工艺设备,以及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服务的专业 化、成套化“一揽子”解决方案,并通过智能化产品矩阵,助力 智慧矿山建设。 (二)本次收购股权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导致同业 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综合考虑太重向明发展情况等因素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上述 关联交易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 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太重向明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太重向明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的履约安排 转让方一: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二: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三:范巷民 受让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二)转让价格 1.根据《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51%股权所涉及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 第10768号)确认的净资产值,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27,989,635元。 2.根据《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 限公司及范巷民持有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合 计16%股权所涉及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769 号)确认的净资产值,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71,526,160元。 (三)支付方式 1.根据《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太重集团支付股份转让 价款的51%,即人民币116,274,714元;股份交割日后一个月内, 公司向太重集团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49%,即人民币111,714,921 元。 2.根据《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公司、范巷民与太原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向艾克赛勒公 司、范巷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51%,即向艾克赛勒公司支付人 民币29,638,653元,向范巷民支付人民币6,839,689元。交割日 后一个月内,公司向艾克赛勒公司、范巷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49%,即向艾克赛勒公司支付人民币28,476,352元,向范巷民支 付人民币6,571,466元。 (四)标的股权交割 以标的股份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股份交割日。 自股份交割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分红、表决等) 均由公司享有,标的股份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损益 均由公司所有或承担。 (五)补充协议安排 太重集团承诺:太重向明2025-202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股 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3981.09万元(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太重集团应 当向本公司支付现金补偿。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本次股份转让太重集团转让的股份比例 (即51%)。太重集团应在太重向明202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6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一次性支付至本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 四、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审计、评估 本次交易标的太重向明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已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也为本次交 易价格的确定出具了评估报告。 (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6月向太重集团购买山西太 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4.58亿元。本次购 买太重向明股权使得太原重工取得控制权,需按照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值4.47亿元测算,两次交易合计金额为9.05亿元,不 超过太原重工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太重集团将所持太重向明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构成 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虽未达到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5条“上市公 司购买或者出售股权,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更的,应当将该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 基础”,故本次交易应按照太重向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作 为交易金额计算,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议案二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综合考虑独立董 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作出的重要贡 献,参照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结合地区经 济发展水平、公司实际情况及独立董事专业度和敬业度,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拟对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 行调整,具体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8万元/年(含税)调整至12万 元/年(含税); 2.按月度平均发放,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3.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 扣代缴。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议案三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 利、履职尽责,营造稳健发展良好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 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以最 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一、责任保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最终签署 的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 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约为2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 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 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责任保险合同期 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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