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江西长运(600561):江西长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5-037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决策情况 2025年6月19日,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8亿元,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2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76亿元。实际担保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贷款担保为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2025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但不同类别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融资情况决定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5年4月29日、6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5-025《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5-036《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本次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长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 2025年度为九江长运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九江长运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九江长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159306968P 成立日期:1990年6月13日 注册资本:1899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秋霞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97号 经营范围: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及旅游包车、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汽车租赁;普通货运;零担、大型物件、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站场、货运站场经营;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机动车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等。 公司持有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5,141.76万元,负债总额为37,829.96万元,净资产为67,311.80万元。2024年度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5,898.99万元,净利润为1,686.4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4,195.65万元,负债总额为36,845.02万元,净资产为67,350.63万元。2025年1至3月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517.43万元,净利润为64.19万元。 三、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的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有利于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九江长运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借款本息,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353.7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9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70%;其余均为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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