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健之佳(60526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7:56:44 中财网
原标题:健之佳: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37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方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佳便利”)、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勤康”)均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公司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18,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连锁药房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833.79万元;为之佳便利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67.16万元;为四川勤康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15.97万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四川勤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责率超过7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金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额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及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等。

2、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金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之佳便利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额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及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等。

3、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源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6,400万元(大写:陆仟肆佰万元整)。

4、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源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之佳便利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950万元(大写:玖佰伍拾万元整)。

5、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勤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指定项目的相关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收购标的股权质押、其他资产质押担保等。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及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1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01月20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4年度/2024年 12月31日(经审计)274,223.51166,738.97107,484.53557,427.901,336.84
2025年一季度 /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83,231.92175,157.03108,074.90137,703.88590.36
(二)名称: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2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5月26日
经营范围:便利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4年度/2024年 12月31日(经审计)19,561.7812,659.216,902.5745,875.63-174.80
2025年一季度 /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31,886.9025,023.796,863.1110,687.05-39.46
(三)名称: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215号2幢3楼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6日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4年度/2024年 12月31日(经审计)23,575.0416,502.227,072.8232,309.10378.81
2025年一季度 /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4,521.3017,293.577,227.739,565.41154.9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华夏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
债务人连锁药房之佳便利连锁药房之佳便利四川勤康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 债权的确定日时,担保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 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 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 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 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 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 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 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 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 计算。具体以主合同约定 为准。
担保金额8,000万元1,000万元6,400万元950万元2,000万元

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 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 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 的应对费用。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 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 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 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 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 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 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上述所述主合同为债权、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等。

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或《个人最高额
保证合同》,约定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4,357.4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62.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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