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6886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精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19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配套工程设施建设等事项已基本完工。然而,由于募投项目的子项目“神经管鞘”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产品线结构和注册计划有所调整,同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此举在降低相关产品医疗费用、惠及广大民众的同时,也对医疗产品的临床市场环境与竞争格局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因此,公司在上述研发项目中亦在积极探索更优技术路径,导致项目进度低于预期。 (三)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16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受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产品线结构和注册计划等因素的影响,该募投项目的子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始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管理并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盲目追求资金执行进度,重点把控项目质量与成效,防范投资风险。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在深入考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展后,审慎研究并决定延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 2027年 6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研发子项目的设备购置、材料采购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同时,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求和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展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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