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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7:04:29 中财网
原标题:弘信电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5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暨注销股份的议案》,鉴于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公司拟 1元价格回购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 5,804,300股,相关回购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488,360,056元减少至 482,555,75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488,360,056股减少至 482,555,756股。

二、变更经营范围等其他事项的情况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涉及新能源领域及算力业务领域,基于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1、变更后的经营宗旨为:融合柔性电子与绿色算力,打造 AI软硬件创新解决方案,赋能智能世界。

2、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是: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

3、鉴于公司发起人“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对章程中发起人名称进行更新。

三、《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36.0056 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255.5756 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力争把企业发 展成为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且在印制 电路板行业中具有高技术含量的专家型企 业,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全球电路板行业驰 名品牌。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融合柔性电子 与绿色算力,打造AI软硬件创新解决方案, 赋能智能世界。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挠性印制电路板) 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进出口、批 发。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 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 售;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设备制造;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移 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新能 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

 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 造。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为邱葵、张洪、王毅、 李毅峰、何建顺、李栋清、徐海燕、厦门弘 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融发 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泰君安创新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将其原 实际拥有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所对应净资产(审计截止至2013年5月31 日)按照1:0.2732的比例折为公司股份。折股 后,公司各发起人的认购股份数和出资比例 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股) 1 厦门弘信创业 3,166.7220 40.5990% 工场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 ……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为邱葵、张洪、王毅、 李毅峰、何建顺、李栋清、徐海燕、弘信创 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融发 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泰君安创新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将其原 实际拥有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所对应净资产(审计截止至2013年5月31 日)按照1:0.2732的比例折为公司股份。折股 后,公司各发起人的认购股份数和出资比例 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股) 1 弘信创业工场 3,166.7220 40.5990% 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 …… ……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厦门弘信创业 工场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3,166.722040.5990%      
       1弘信创业工场 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3,166.722040.5990%
 ……………………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836.0056万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255.5756万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后续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5年 6月)。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6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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