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600685):中船防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6:36:00 中财网
原标题:中船防务:中船防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目 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说明 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大会设有秘书处,不明事项请到大会秘书处查询。

3、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资料已送达每位股东,如需
查看其他资料可到大会秘书处查看。

4、本次会议有集中安排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发言的程序,
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名,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项应与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5、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
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本公司2025年6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6、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秘书处
2025年6月25日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说明
一、股东会议的议案表决内容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对以下1项议案内容进行表决:
1、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表决投票
表决投票组织工作由会议秘书处负责,设监票人4人(其中1人为
公司监事,1人为会计师,2人为现场股东代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作现场见证。

三、会议表决规定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表决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每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拿到表决票一份。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表应先准确填写并核对股东编号及持股数量,对表决票上的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或弃权应在相应的意见空格内打“√”,对多选、不选或不投票将视作弃权。最后请在“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签名”处签名。

3、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请选用蓝色或黑色钢笔、
圆珠笔,请勿使用红笔或铅笔,否则视作弃权处理。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结果均视为“弃权”。

四、会场设有一个投票箱,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在表决票填写完毕
后,请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投票。

五、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打开票箱进行清点计票,由律师和监
票人进行监督,最后将在会上宣布统计结果。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秘书处
2025年6月25日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30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序号议 题
1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会议交流
股东及股东代表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互动交流。

3、投票表决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名会计师、公司一名监事
及现场两位股东代表负责监票,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并由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4、会议结束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议案一: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
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
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
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注册会计 师执业时 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 审计时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 业 时间
邓登峰2008年2008年2019年
刘丽红2017年2015年2019年
蒋西军2000年2003年2009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邓登峰

上市公司名称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刘丽红

上市公司名称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蒋西军

上市公司名称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定价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
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2024
130.00126.00
28.0028.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4年审计服务,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聘期已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拟聘任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已知悉该事
项并表示:立信与本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建议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管理层建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5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于2025年6月23日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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