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603486):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产业园淞苇路518号)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或“保荐机构”)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沃斯”或“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重要声明............................................................................................................................................1 目录....................................................................................................................................................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4 第三章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6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情况...........................................9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4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6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7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8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19 第十章 重大事项.........................................................................................................................20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1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期”或“本年度”)末,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科沃转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5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表: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自1998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技术研发和品类创新,通过前瞻性的技术布局和敢为人先的市场探索,打造源自中国面向全球的消费科技品牌。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全球家用服务机器人和智能生活电器行业的引领者,旗下科沃斯品牌服务机器人及添可品牌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均取得不俗的消费者口碑和业绩表现,成功构建了科沃斯加添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 此外,公司还积极投入商用服务机器人的研发和拓展,力争通过机器人技术赋能B端用户,协助企业用户提质增效及智慧化升级。 (二)经营情况分析 (1)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表: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各主要产品、服务收入成本情况 表:各主要产品、服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表: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 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3号)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59,811.3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9,640,188.6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6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证报告》(XYZH/2021XAAA2025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三个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303.91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含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5,692.35万元;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1,571.08万元(其中: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金额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该募投项目的总承诺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与总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将由自有资金补足。 注5:“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59,811.33元(不含增值税)。 注6:“多智慧场景机器人科技创新项目”截至年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括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 注7: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自有一般账户中的2,000,000.00元错转至募集资金专户中,使得截至2024年末的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冗余,上述误操作行为已于2025年1月8日及时纠正并将相应金额转出至公司自有一般账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四、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科沃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同时,由于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自有一般账户中的2,000,000.00元错转至募集资金专户中,上 述误操作行为已于2025年1月8日及时纠正并将相应金额转出至公司自有一般账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公司始终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五章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进行专项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受托管理人,并与中金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当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发行人已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相关约定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存在应召开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第七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表:本息偿付安排
表: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532,476.28万元、1,550,207.35万元和1,654,222.8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0,041.55万元、61,135.35万元和80,567.03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2,733.29万元、109,131.71万元和85,224.74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收入与现金流将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中金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第九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第十章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除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和公司决定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外,发行人未出现重大事项。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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