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002716):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 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 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 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 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 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 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 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 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 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 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证券法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 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1)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②在计算“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应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 (2)授予及解除限售考核的对标企业选取 根据行业分类及公司主营业务范围,选择16家A股上市公 司作为对标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员工综合绩效管理办法(暂行)》 要求评定考核等级,计算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达到称职(C级) 及以上等级时,激励对象可全额解锁当期股票;考核结果为基本 称职(D级)或不称职(E级)时,将对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进行 扣减,激励对象个人可解锁比例如下:
至下一年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考核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 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 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 考核对象。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 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 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 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 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 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激励计划 生效后实施。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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