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600478):科力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欣迈捷)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力远 股票代码:6004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欣迈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868号17楼1701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868号17楼17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第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力远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力远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目录..............................................................3释义..............................................................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8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9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3第六节备查文件...................................................15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欣迈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 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科力远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主要情况如下: (1)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175.HK)41.36%股份; (2)洪桥集团有限公司(8137.HK)67.36%股份; (3)Mercedes-BenzGroupAG梅赛德斯-奔驰集团(XETR:MBG)9.69% 股份; (4)VolvoCarAB沃尔沃汽车集团(OMX:VOLCAR.B)78.70%股份; (5)VolvoAB沃尔沃集团(OMX:VOLV.B)4.35%股份; (6)PolestarAutomotiveHoldingUKPLC极星汽车控股英国 (NASDAQ:PSNY)81.80%股份; (7)ECARXHoldingsInc亿咖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NASDAQ:ECX)45.56%股份; (8)ASTONMARTINLAGONDAGLOBALHOLDINGSPLC阿斯顿·马 丁·拉贡达国际控股(LSE:AML)14.09%股份; (9)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75.SH)19.98%股份; (10)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777.SH)29.85%股份; (11)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36.65%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吉利科技持有欣迈捷100%股权,欣迈捷与吉利科技为一致行动人。吉利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了更好的实现科力远发展战略,理顺股权与管理权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对自身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结构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未导致科力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未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意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但不排除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科力远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科力远91,604,750股股份,占科力远总股本的5.50%。 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 2025年6月23日,吉利科技与欣迈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协议主体 甲方: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欣迈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2、股份转让 1)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科力远91,604,750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科力远股本总额的5.50%。 2)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标的股份包括了与该等股份相关的股份所有权、股东投票权、利润分配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之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股东应承担的一切义务。 3、交易对价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为每一股人民币5.00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指人民币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合计为458,023,750元(大写:肆亿伍仟捌佰零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4、付款与股份过户 1)双方应互相配合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定向上交所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确认手续的申请文件。 2)双方应互相配合办理完毕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过户登记手续。 自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以下简称“过户完成日”)起,乙方即作为科力远的股东,就标的股份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为避免歧义,自本协议签署日至过户完成日,标的股份对应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由甲方行使等。 3)自过户完成日起十二个月内,乙方应当将转让价款458,023,750元(肆亿伍仟捌佰零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支付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5、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5年6月24日,吉利科技与欣迈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补充约定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欣迈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2、《股份转让协议》第4条第3)款变更为: 自过户完成日起三十日内,乙方应当将转让价款458,023,750元(大写:肆亿伍仟捌佰零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支付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3、《股份转让协议》新增约定如下: 乙方承诺自过户完成日起十二个月内,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标的股份。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限售、质押、冻结等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或其他特殊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其它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出让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七、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在完成上述审查确认后,转让双方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等手续。 第四节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浙江欣迈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欣迈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25年 6月24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3、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欣迈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25年6月24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欣迈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25年 6月 2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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