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00294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24日 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7人,代表股份 2,438,639,097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0.32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430,000,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2人,代表股份 8,638,9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320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 决。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 会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8,349,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1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1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9,7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513%;反对14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53%;弃权1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93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并更名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8,283,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4%;反对1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2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8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3,4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838%;反对1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36%;弃权2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502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8,285,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5%;反对 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2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5,9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128%;反对 13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90%;弃权 2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83%。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废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8,333,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5%;反对14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3,4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626%;反对14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68%;弃权1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007%。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议案 同意 2,435,475,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3%;反对 2,94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7%;弃权2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林立先生、张则胜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6.01 选举林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36,849,35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49,352票,占出席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832%。 选举结果:当选 6.02 选举张则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36,953,62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3,623票,占出席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902%。 选举结果:当选 提案 7.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田利辉先生、李伟东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7.01 选举田利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2,436,990,31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90,313票,占出席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149%。 选举结果:当选 7.02 选举李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2,436,989,62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9,623票,占出席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069%。 选举结果:当选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雷思彤女士、高璐女士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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