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4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24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彦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7名,代表股份 72,050,1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名,代表股份 71,120,41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8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3名,代表股份 929,7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145人,代表股份 14,277,4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72%。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63,741,5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020,227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59,721,323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120,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4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83%。 张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唐海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120,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47,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83%。 唐海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姜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120,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4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82%。 姜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黄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12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4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82%。 黄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冷佳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120,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47,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83%。 冷佳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罗国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120,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4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96%。 罗国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马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120,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47,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82%。 马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严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120,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4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82%。 严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83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4%;反对 1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2%;弃权 3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58,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79%;反对 1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7%;弃权 3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848,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0%;反对 1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2%;弃权 3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75,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69%;反对 1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5%;弃权 3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845,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5%;反对 1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2%;弃权 3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73,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94%;反对 1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5%;弃权 3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03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846,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2%;反对 1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2%;弃权 39,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73,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9%;反对 1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5%;弃权 39,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6%。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708,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62%;反对 3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1%;弃权 38,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36,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92%;反对 3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01%;弃权 38,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0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770,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0%;反对 2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4%;弃权 39,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7,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0%;反对 2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4%;弃权 39,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6%。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06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76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9%;反对 2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3%;弃权 34,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0,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09%;反对 2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78%;弃权 34,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3%。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733,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1%;反对 2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3%;弃权 3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60,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01%;反对 2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6%;弃权 3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3%。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75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7%;反对 2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7%;弃权 3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77,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1%;反对 2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56%;弃权 3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3%。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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