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并因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承接了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璞泰来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706,7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 90.55元/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59,1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0.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8,699.64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0年 11月 25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20年 11月 25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453494_B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利息收入来源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本次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0年 12月 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年 1月 20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亿元的 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时任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部分募集资金已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年 12月 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 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时任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部分募集资金已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除前述现金管理事项外,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使用公司于其他期限内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三、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及向四川紫宸增资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紫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后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 2020年非公开发行中公司和四川紫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使用,其中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募集专户产生的利息 14,200.00万元将以向四川紫宸增资的方式用于该“年产 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使用。 上述事项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建设,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将按原计划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3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19)。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并以募集资金向四川紫宸增资 14,2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损害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并以募集资金向四川紫宸增资 14,200.00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和四川紫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利息用于募投项目“年产 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并以募集资金向四川紫宸增资 14,200.00万元。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璞泰来本次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并以募集资金向四川紫宸增资 14,2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并以募集资金向四川紫宸增资 14,200.00万元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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