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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22:41:01 中财网
原标题:长川科技:长川科技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目 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第1—2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第3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第4—8页
四、附件…………………………………………………………… 第9—13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9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0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11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12-13页



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3264号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4年度以及2025年1-3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川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长川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川科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1,031,491.42-6,792,630.12-424,087.80
4,513,428.3849,720,809.2339,287,082.87
 213,487.22149,140.36
  82,518,938.02
16,059.06-411,638.93-268,423.81
-16.901,829,015.01749,201.96
65,560,961.9644,559,042.41122,011,851.60
222,810.53146,683.95236,101.30
13,311.55125,358.2859,029.91
65,324,839.8844,287,000.18121,716,720.3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1,187,109.34  
-155,617.92-6,792,630.12-424,087.80
61,031,491.42-6,792,630.12-424,087.80
(二)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2025年1-3月

金额
1,500,000.00
1,000,000.00
773,270.71
100,000.00
1,140,157.67
4,513,428.38
2. 2024年度

金额
10,336,200.00
7,747,700.00
金额
5,457,700.00
4,939,200.00
3,101,141.84
2,056,000.00
2,030,000.00
1,620,000.00
1,545,840.00
1,500,000.00
1,383,988.80
1,000,000.00
1,000,000.00
847,550.00
500,000.00
499,748.52
374,432.90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240,339.18
150,542.00
100,000.00
1,890,425.99
49,720,809.23
3. 2023年度

金额
6,932,543.16
5,000,000.00
5,000,000.00
4,299,300.00
4,263,119.99
3,263,377.09
1,996,300.00
1,414,300.00
1,278,2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880,000.00
384,709.21
207,800.00
137,610.00
11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819,823.42
39,287,082.87
4. 2022年度

金额
45,000,000.00
5,830,544.25
5,000,000.00
金额
3,994,500.00
3,000,000.00
2,790,000.00
1,850,000.00
1,065,300.00
1,019,137.23
900,000.00
578,473.83
540,606.00
523,500.00
500,000.00
720,000.00
279,772.39
260,000.00
250,000.00
184,700.00
153,500.00
140,000.00
110,495.00
100,000.00
100,000.00
931,277.57
75,821,806.27
(三)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82,518,938.02
   
  82,518,938.02

二、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无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本复印件仅供出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3264号 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 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出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3264号 报告后附之用,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证书编号备案公告日期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000051421390A110002432020/11/0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MA007YBQ0G110102742020/11/02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5463270110000102020/11/02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000599649382G110002412020/11/0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0676050Q110101482020/11/02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0611484C110101412020/11/02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5587870XB310000122020/11/02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200078269333C320200282020/11/02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0827260072440100792020/11/02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MA9UN3YT81440101572020/11/02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701000611889323370100012020/11/0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50100084343026U350100012020/11/02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50805090096110001542020/11/0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101568093764U310000062020/11/02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201160796417077120100232020/11/02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300770329160G474700292020/11/02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609134343310000072020/11/0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4927874110100322020/11/02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6949923XD110101302020/11/02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106086242261L310000082020/11/02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440300770332722R474700342020/11/0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91510500083391472Y510100032020/11/02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5046285W320000262020/11/02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1302035795687109130200112020/11/02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31585821320000102020/11/02
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300005793421213330000012020/11/02
2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0896649376110003742020/11/02
2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23425568110101502020/11/02
29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61013607340169X2610100472020/11/02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本复印件仅供出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3264号报告后附之用,仅用于 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 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出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天健审〔2025〕13264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尉建清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出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天健审〔2025〕13264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杨春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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