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0030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22:40:55 中财网
原标题:东鹏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鹏控股
股票代码:003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1: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主要负责人:Ip Siu Wai Eva
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通讯地址: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二座361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号 302部位 36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3座 3606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 6月 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SG Holdco B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上海喆德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HSG Holdco B、上海喆德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下
本报告书《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HSG Holdco B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注册地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注册资本1,000美元
通讯地址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二座3613室
注册证明书编号CT-318363
企业类型开曼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投资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
商业登记证届满日期N/A
成立日期2017年1月3日
2. 上海喆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出资额34507.4205万元人民币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36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1743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 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歌斐荣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歌斐鹏礼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歌斐鸿本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上海歌斐钥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日出丰崇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燕;胡宏;北京红杉铭 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期限2015年10月27日至2035年10月26日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7日
HSG Holdco B、上海喆德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由于:
(1)上海喆德的普通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委托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海喆德的管理人;HSG Holdco B的股东为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的普通合伙人为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Management I, L.P.,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与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Management I, L.P.指定的管理人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重合;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 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特定情形之一的,如无相反证据,为一致行动人;
(3)根据前述规则,HSG Holdco B、上海喆德认为二者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重合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因此,HSG Holdco B、上海喆德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保证减持和信息披露合规,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决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合并计算二者在东鹏控股持有的股份,并在减持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1. HSG Holdco B

信息披露 义务人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 住地有无境外 居留权身份证号码职务
HSG Holdco BIp Siu Wai Eva中国 香港中国香 港K182323(A)主要负责人
2. 上海喆德

信息披露 义务人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 住地有无境外 居留权身份证号码职务
上海喆德周逵中国中国420106*****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HSG Holdco B、上海喆德不存在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披露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以下简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减持计划合计减持11,377,100股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指截至公司2023年2月8日发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93,648,95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837%(按截至2023年2月8日公司总股本1,173,000,000股为基准计算,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如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94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发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于2023年3月22日发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于2023年11月25日发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于2025年6月6日发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5,799,943股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 名称权益变动前 减持期间减持数量 (股)减持总金额 (元)减持 比例 (%)减持 方式权益变动后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 (%)        
        持股总数 (股)持股 比例 (%)
HSG Holdc o B46,336,5403.95032023年 2 月 14日- 2025年 6 月 23日12,235,843106,282,0721.5173集中 竞价28,149,483.002.4330
   2023年 2 月 15日- 2025年 6 月 5日5,951,21442,075,544    
       大宗 交易  
上海 喆德47,312,4134.03352023年 2 月 14日- 2025年 6 月 23日11,854,100103,154,2631.4665集中 竞价29,699,527.002.5670
   2023年 2 月 15日- 2025年 6 月 5日5,758,78640,736,718    
       大宗 交易  
合计93,648,9537.9837/35,799,943292,248,5872.9837/57,849,010.005.0000
注:
1. 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保留小数点后4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下。

2. 上表“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截至2023年2月8日公司总股本1,173,000,000股为基准计算,“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1,156,981,158股为基准计算,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如按相关日期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HSG Holdco B、上海喆德“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分别为4.0050%、4.0893%,合计持股比例为8.0943%;HSG Holdco B、上海喆德“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分别为2.5064%、2.6444%,合计持股比例为5.1508%。

3. 上表“减持比例”按“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与“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相减计算。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57,849,01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减持价格区间为5.35元/股-5.81元/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股)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 股票种类
HSG Holdco B2025 年 6 月 4 日-2025年 6月 23日集中竞价2,836,700.005.54-5.81无限售条件股 份、人民币普 通股
  大宗交易2,947,560.005.35-5.38 
上海喆德2025年 6月 4 日-2025年 6 月 23日集中竞价2,740,400.005.54-5.81无限售条件股 份、人民币普 通股
  大宗交易2,852,440.005.35-5.38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机构登记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主要负责人: Ip Siu Wai Eva



日期:2025年 6月 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5年 6月 2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 开发区陶瓷工业城内
股票简称东鹏控股股票代码003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1. 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2.上海喆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址1.HSG Holdco B: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 1104, Cayman Islands 2.上海喆德: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 特北路211号302 部位 36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HSG Holdco B、上海喆 德未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为保证减持和信息 披露合规,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决定遵循谨 慎性原则,合并计算二 者在东鹏控股持有的股 份,并在减持及权益变 动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 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持有93,648,953 (股) 持股比例:7.9837%(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按截至2023年2月8日公 司总股本1,173,000,000股为基准计算,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合计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减持35,799,943 (股) 变动比例: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减持 2.9837 % (按“变动 后持股比例”减“披露前持股比例”计算) 变动后持股数量: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持有57,849,01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持有5.0000%(最后 一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1,156,981,158股为基准计算,未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5年6月23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增持股份,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是√ 否□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系《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主要负责人: Ip Siu Wai Eva


日期:2025年 6月 23日

(此页无正文,系《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5年 6月 2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