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603318):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210A016646号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水发燃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水发燃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水发燃气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水发燃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水发燃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2 2877 会证监许可〔 〕 号《关于核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山75,526,333 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股股份购买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 40.21% 11,000.00 公司 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万元。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A 1,083.74 10.15 公开发行了普通股( 股)股票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元, 9,316.04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年 12月 8日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15839580000088账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 210C00076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见附件一。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2024 12 31 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2年 11月 22日,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水发”)已办理完毕 40.21%股权的过户手续,相应的股权持有人已变更为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合计持有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鄂尔多斯水发交割基准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22年 11月 30日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交割基准日) 资产总额 142,098.03 127,687.94 171,910.34 负债总额 44,543.54 30,749.33 68,810.53 所有者权益 97,554.49 96,938.61 103,099.81 (三)生产经营情况 鄂尔多斯水发的主营业务为 LNG液化天然气生产,自完成交割以来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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