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601127):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22:05:49 中财网 |
|
原标题:
赛力斯: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
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5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完成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赛力斯汽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赛力斯汽车已完成战略投资者引入,并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公司仍为
赛力斯汽车控股股东,并实际控制
赛力斯汽车。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增资概述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赛力斯股份”)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赛力斯汽车”)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对
赛力斯汽车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赛力斯汽车已在前述增资额度内引入战略投资者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移数字新经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中移数字转型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光曜致新汇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等投资者分别向
赛力斯汽车投资人民币10亿元、10亿元、5亿元、5亿元、2亿元、6亿元、2亿元、5亿元、5亿元,合计人民币50亿元(以下合称“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与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于2024年12月对
赛力斯汽车11.2亿元的投资,属于同一轮融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赛力斯汽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320100MA1R80HU09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9月26日 |
注册资本 | 27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冯军伏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B幢19-20
层 |
经营范围 | 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
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
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通
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营
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
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 |
| 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与债转股业务相
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 |
股东情况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联
关系说明 | 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联关系。 |
2.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310112MA1GBUG23E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29日 |
注册资本 | 15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陈蔚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369弄4号501-1室(一照多址试点企
业)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股东情况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联
关系说明 | 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联关系。 |
3.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110108MA00GP8H2H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8月1日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许多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1-118幢7层701、702、703、
8层、9层、10层北侧,1-141幢23层 |
经营范围 | (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
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二)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
组、转让和处置;(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
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四)依法依
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
施债转股;(五)发行金融债券;(六)通过债券回购、同
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七)对自营资金和募
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
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八)与债转股业务相
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联
关系说明 | 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联关系。 |
4.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440300342527718M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5月14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龚莉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业务
咨询、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
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以
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股东情况 | 深圳市银通智汇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 |
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联
关系说明 | 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联关系。 |
5.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110000055567282F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2年10月30日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喇绍华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7层 |
经营范围 | 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不
可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专
项审批的业务,不可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
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
|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
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联
关系说明 | 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联关系。 |
6.北京中移数字新经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110105MABX4JTR6Y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22年8月26日 |
出资额 | 925,5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北京朝和创数字经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
所 |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3号楼5层501内23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合伙人及其
出资情况 | 北京朝和创数字经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P)持
有1.2966%的出资额 |
| 持有5%以上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如下:
1、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3.8088%的出资额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6969%的出资额
3、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持有9.7245%的出
资额
4、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5.4025%的出资额
5、北京朝阳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公司持有5.4025%的出资额
6、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持有5.4025%的出
资额 |
是否为失信
被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
联关系说明 | 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
联关系。 |
7.上海中移数字转型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310115MAD627F28X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出资额 | 482,4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浦和创(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
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1348号234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合伙人及其
出资情况 | 浦和创(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P)持有2.07297%
的出资额
持有5%以上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如下:
1、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1.81592%的出资额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6.41791%的出资额
3、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0.36484%的出
资额
4、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5.18242%的出资额 |
是否为失信
被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
联关系说明 | 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
联关系。 |
8.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310000MA7J2LRA9W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22年3月3日 |
出资额 | 1,014,57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金投私募基金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
所 |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325号3层A-3038K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合伙人及其 |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GP)持有0.0099% |
出资情况 | 的出资额
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GP)持有0.0099%
的出资额
绿色发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GP)持有
0.0099%的出资额
江西国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GP)持有0.0099%的出资额
持有5%以上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如下:
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9.5593%的出资额
2、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9.9901%的出资额
3、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有14.7747%的出
资额
4、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9.8564%的出资额
5、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8465%的出资额 |
是否为失信
被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
联关系说明 | 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
联关系。 |
9.北京光曜致新汇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110101MAEKPYMJ51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25年5月21日 |
出资额 | 50,1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
所 |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5层503-25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
|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合伙人及其
出资情况 | 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GP)持有0.1996%的出资
额
持有5%以上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如下: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8004%的出资额 |
是否为失信
被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
联关系说明 | 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
联关系。 |
(二)本次增资定价依据
参考与潜在战略投资者接触时点(2024年8月)的二级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子公司流动性折价等因素,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增资的价格为人民币9.0361元/1元注册资本。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1、协议主体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
2、本次增资方案
投资者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认购
赛力斯汽车新增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
赛力斯汽车的资本公积。
3、交割条件
3.1
赛力斯汽车、
赛力斯股份签署、交付或履行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文件所述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同意和批准(如有)已经取得并维持完全有效;3.2投资者已取得对于本次增资的全部必要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其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为免疑义,投资者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本条已满足);
3.3
赛力斯股份及其他股东已放弃对本次交易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和/或优先购买权,已就本次交易履行内部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赔偿非违约方。
5、协议生效
由
赛力斯汽车、
赛力斯股份及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
赛力斯汽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于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及《关于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加入协议》
赛力斯股份、
赛力斯汽车及国开制造业基金于2024年12月签署《关于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本次投资者通过与
赛力斯股份、
赛力斯汽车签署《关于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加入协议》(以下简称“《加入协议》”)加入《股东协议》,享有和承担《股东协议》项下的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协议》及《加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权利
1.1转让限制: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将其持有的
赛力斯汽车股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未经
赛力斯汽车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将其持有的
赛力斯汽车股权转让给
赛力斯汽车或
赛力斯股份的竞争对手或其关联方。
1.2投资者持有
赛力斯汽车股权期间,
赛力斯汽车应尽最大努力在任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98%。
1.3退出及转让安排:
(1)投资者有权提出换股:于2025年12月31日后,任一投资者可以发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通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等要求确定公允定价依据,交易价格最终由各方参考公司届时投资者认可且符合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制度要求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整体价值对应的价格(“评估价格”)、同行业相关可比交易、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2)
赛力斯股份有权提出现金收购:本次增资交割日后,
赛力斯股份可以提出以现金方式收购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赛力斯汽车股权。收购价格按投资者的投资款项加上每年不超过6%单利所计算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者在持有
赛力斯汽车股权期间实际已经累计取得的分红;
(3)定向减资:若
赛力斯汽车发生丧失开展经营所必需的重要资质等重大不利变化,则投资者有权在知晓发生前述情形后的6个月内向
赛力斯汽车发出书面通知,要求
赛力斯汽车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回购投资者所持有的
赛力斯汽车全部或部分股权。
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赔偿非违约方。
3、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十五(15)日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贸仲”)仲裁。
4、协议生效
由
赛力斯汽车、
赛力斯股份及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
赛力斯汽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后生效。
四、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赛力斯汽车已收到本次增资的投资款,并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赛力斯汽车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53224526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岑远川
注册资本:1,063,727.9999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福生大道229号
成立日期:2012年9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
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汽车研发及相关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比例 |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3.6328% |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 1.1652%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0404% |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0404% |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0.5202% |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2081% |
北京中移数字新经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6242% |
上海中移数字转型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2081% |
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5202% |
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202% |
北京光曜致新汇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202% |
合计 | 100% |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
赛力斯汽车资本实力,助力战略纵深布局,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其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
赛力斯汽车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未因本次增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