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300696):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魏雪松先生、陈苗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261,9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93%)、172,4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88%)的高级管理人员魏雪松先生、陈苗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65,4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3%)、43,1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7%)。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魏雪松先生、陈苗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二)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及相关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魏雪松先生、陈苗女士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发生离职情形,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雪松先生、陈苗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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