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6881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商标无效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争议事项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山东大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商评字[2025]第0000158472号《关于第9482440号“Cnano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申请人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公司第9482440号“Cnano及图”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根据公司说明,公司将在法定期间内就本次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针对争议商标的最终裁决结果尚不确定,在法院终审判决之前,《裁定书》未正式生效。 二、本次裁定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裁定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法定期间内就本次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目前,公司已组织专业团队研究和分析《裁定书》内容,正在筹备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事宜。上述诉讼程序预计耗时较长,在此期间,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公司合法商标持续使用,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公司主要从事纳米级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碳纳米管粉体、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等产品。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2022年至2024年,公司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0.3%、46.7%和53.2%,均为行业第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集中体现在研发实力及技术创新优势、人才团队优势、产品优势、行业地位领先优势、客户市场全面布局优势等多个方面,无论是对于公司下游客户,还是公司上游的供应商,争议商标并非其识别并选择商家的主要决策依据。 公司所销售产品包装中包含带有该争议商标的面单,目前相关商品均可正常销售。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防御体系,除争议商标外,已完成关联备用商标的全面注册布局。若争议商标经法院终审判决无效,公司将根据企业商标战略启动备用商标,确保品牌运营稳定,并及时在所销售商品包装中予以更换。 综上所述,公司合理预计,即使争议商标最终经法院终审判决无效,亦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裁定书》等相关材料后及时公告了本次争议的基本情况及裁定结果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的公告》。经核查,保荐人认为:1、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本次争议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领域的产能及出货量均为全国第一,居于行业龙头地位,核心竞争力集中体现在研发实力及技术创新优势、人才团队优势、产品优势、行业地位领先优势、客户市场全面布局优势等多个方面。即便争议商标“Cnano及图”商标经法院终审判决无效,公司将根据企业商标战略启动备用商标,确保品牌运营稳定。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上述争议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核查和信息披露义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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