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1,152,297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总股本 1,566,163,0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152,297股后的股本 1,555,010,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7,080,601.2720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87,080,601.272000元/1,566,163,034股*10股=0.556012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56012元/股。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6,163,0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273,497股后的股本 1,554,889,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6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7,073,814.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变化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公司回购账户中的 121,200股已过户至激励对象账户,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由 11,273,497股减少至 11,152,297股,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归属后,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总股本 1,566,163,0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152,297股后的股本 1,555,010,737股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6,163,0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152,297股后的股本 1,555,010,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0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注】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2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6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3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1,152,297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相关参数调整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1,152,297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87,080,601.272000元/1,566,163,034股=0.0556012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56012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无锡市高新区新洲路 18号 咨询联系人:姚遥 咨询电话:0510-81163600 传真电话:0510-8116364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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