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688552):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5-019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和“研发测试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422.02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12,7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4,899,880.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76,144.6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6,623,735.5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19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和“研发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上述募投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上述利息与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不包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未扣除的手续费; 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秉持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资金,通过贯彻限额设计理念,围绕功能需求采用标准化和模块化工艺设计,降低过度设计和定制化设计带来的成本,对于大宗材料和设备采购,广泛采取询比价和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方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同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强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全流程费用管控,有效降低了工程建设施工成本。 2、公司在新生产线建设初期开展充分论证,确保新生产线的先进性和可实施性,加大建设过程中工艺技术投入力度,优化新生产线安装调试工艺流程,提高了新生产线的建设效率和建设质量,新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快速实现投产,大幅降低了生产线运营保障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使用。 3、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优化人员配置、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严格控制工序环节,提高了项目整体工作效率,降低了人工成本。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和“研发测试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1,422.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金额不含待收到的利息与现金管理收益和待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前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后续将全部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转出后,公司“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和“研发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长期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和“研发测试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航天南湖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航天南湖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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