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60316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荣23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荣 23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荣23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4日14:30;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采取记名方式投票。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823,10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82,310,000元,占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4.2938%。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事项: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823,10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劳正中、金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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