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30158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7:50:53 中财网
原标题:诺瓦星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46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和《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企业微信进行了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3日至 2025年 6月 23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止 2025年 6月 23日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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