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00:04:38 中财网
原标题:君逸数码: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5-025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6.80元/股调整为19.07元/股,股票期权数量由500.00万份调整为700.00万份。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 5月 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 5月 12日至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25年 5月 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 6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说明
1、调整依据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32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4,92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248万股,不送红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需根据本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权价格。

2、调整方法
(1)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要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1+N)
0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0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V
0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0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要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1+N)
0
其中: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0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6.80-0.10)/(1+0.4)=19.07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调整后的数量=500.00×(1+0.4)=700.0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6.80元/股调整为19.07元/股,股票期权数量由500.00万份调整为700.00万份(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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