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开展2025年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风 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 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非关联机构,开展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 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 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在额度范 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开展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 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 资格的非关联机构,具体合作机构将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业务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能够通过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稳 定的现金流,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 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 流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需求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 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具体 额度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至2025年12月 31日止。 2.公司营销管理本部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应收账款无追索权 保理业务,并及时分析保理业务风险,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营销管理本部、风控审计本部和财务管理本部共同制订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分类分级管理细则,确保无追索权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合理合规开展。 4.公司风控审计本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流动资 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 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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