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21:35:55 中财网
原标题:大连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3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
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伟先
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拟订《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孙福俊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61),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关于制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本次激励
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等各项
内容,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
际拟订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孙福俊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三、《关于制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明确本次
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原则、范围、机构、指标及标准、期间与次
数、程序以及结果的反馈及应用等内容,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拟订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孙福俊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
如下: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激
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
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力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
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总
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
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
中介机构。

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
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
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孙福俊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
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并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全文。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办法><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
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7项制度进行
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并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办法》《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全文。

七、《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
问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和《总
法律顾问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并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总法律顾问制度》全文。

八、《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
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非关联机构,
开展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
权保理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止,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
理合同的约定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 2025年应收账
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九、《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4:0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址:大
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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