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罗普特(68861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原标题:罗普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 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5] 0011006132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 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录 页次 一、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 1-65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 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5] 001100613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公司或公司) 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2025 0138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 〕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由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部分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询函第 1题:关于收入。2022-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69亿元、4.48亿元、1.43亿元,波动较大。分行业看,2024年度 AI+安全行业营收占比达 92.93%。分产品看,2024年度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毛利率 4.60%,较上年减少 26.52个百分点;维保及其他服务收入为 0.29亿元,同比增长 32.73%,毛利率 15.51%,较上年增加 58.93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行业情况、经营模式、业务开展情况、收入构成、主 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等,分析说明收入大幅波动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是否具备年报所称“大量可应用于多行业、多领域的软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交付能力; (2)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前五大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合同签署时间、已施工期限、客户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及金额、结算条款、回款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的依据和方法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成本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该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 (3)近三年维保及其他服务前五大客户名称、获取业务方式、 服务期限及内容、结算条款、收入确认政策及金额、成本构成及金额,结合业务开展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本年度维保及其他服务收入、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回复: 一、结合行业情况、经营模式、业务开展情况、收入构成、主要 客户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等,分析说明收入大幅波动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是否具备年报所称“大量可应用于多行业、多领域的软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交付能力 (一)公司收入大幅波动的原因 1.行业情况——行业整体发展趋势潜力较大,但短期内受政府财 政预算支出影响而业绩承压 AI+ 公司长期聚焦 公共安全、社会治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 生态环境等泛智慧城市领域,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社会安全行业领域,终端客户以政府部门为主。近些年,受宏观环境影响,包括社会安全龙头企业在内的部分国内公司均业绩承压,行业发展短期内带来一定调整;同时,在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赋能下,社会安全市场吸引了众多相关企业进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此外,由于行业下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及国企,政府财政预算收紧也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较大影响。在以上各方面行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公司业务经营面临短期压力。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34,646.25万元和 13,284.96万元,2024年同比下降 61.66%,公司业务所属的社会安全行业终端客户以政府部门为主,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受各地政府财政预算紧张、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波动影响,公司客户投资决策趋于谨慎,需求释放节奏放缓,部分项目启动时间推迟,整体招投标规模有所下降,对公司安全行业的业务开拓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公司业务中部分项目存在建设周期长、验收流程复杂等特点,受客户内部审批流程及最终用户验收周期影响,2024年度验收确认收入的项目金额减少。AI+其他营业收入分 别为 10,076.04万元和 1,010.79万元,同比下降 89.97%,主要由于公司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及项目验收归属年度的不同会导致收入出现较大波动。 (2)分产品看,2023年度和 2024年度,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 营业收入分别为 40,402.20万元和 11,060.18万元,同比下降 72.62%,主要由于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具有明显的项目制特点,特别是对于体量较大、金额较高的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项目,其验收归属年度的差异会导致不同年度收入出现较大波动,2023年度公司确认收入的“智慧城市一期(智慧警务)项目”、“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期)项目”确认收入金额均超过 1亿元,使得 2023年度社会安全系 统解决方案业务收入较高;而本年度公司确认收入的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主要在河北衡水等地,与当地业主客户共同打造在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和化工园区应急等行业标杆性技术应用示范,受政府信息化建设财政预算收紧的影响,各地政府社会安全项目招标规模有所降低,本年度公司验收的体量最大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 承包项目”、“城市智慧停车项目二期”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仅为 6,034.79万元和 3,087.32万元,确认收入的金额较去年类似项目大幅减少,因此 2024年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确认收入金额较前期有所下降。 2023 2024 2,102.30 年、 年公司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营业收入分别为 万元和 291.79万元,同比下降 86.12%,一方面是受各地政府信息化建设财政预算收紧影响,社会安全领域的安防视频软硬件产品采购需求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公司新产品业务正处于研发攻坚和市场布局关键阶段,报告期内尚未形成一定规模的成果转化,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未能延续前期规模,因此对该类别收入水平造成波动。维保及其他服务营业收入分别为 2,217.79万元和 2,943.78万元,同比增长 32.73%,主要是由于前期已验收项目陆续在本年度进入维保期间,本年度逐步开展维保服务并实现维保收入所致。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主的业务模式导致,项目验收年度的不同导致各年度前五大客户变动较为频繁,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和行业一般规律。随着公司项目的拓展区域变化、不同项目验收时间的不同,收入随项目周期、验收时点呈现阶段性集中确认的特点,公司各年度前五大客户易受项目规模与数量影响,因此易出现不同年度主要客户变动较大的情况。 综上,公司营业收入波动是行业宏观环境、公司经营模式调整、 新领域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等多方面原因综合导致,具有合理性。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同行业公司中,千方科技、大华股份、易华录在客户类型、从事 行业和业务模式上与公司较为可比。其中,千方科技面向政府及公共事业部门以及其他客户,主要产品包括智能交通和智能物联产品及解决方案,下游主要应用在交通及相关行业,并以项目制及产品销售结合的模式开展业务;大华股份面向政府、企业及消费者,为客户提供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降,其中易华录由于各业务转型的多种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总体收入出现下降,下降比例为 39.24%;千方科技因智慧交通行业业务下降比例较多,公司总体收入下降 6.99%;大华股份在往年收入均有增长的情况下,本年度也出现了收入下降的情况。 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幅度较大,主要系考 虑到各地政府财政预算紧张会影响公司存在项目的收款和现金流,为了确保经营现金流安全,2024年度公司未盲目追求高利润、高规模的业务订单,而是建立项目风险预审机制,优先筛选有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业主为大型国企等资金来源稳定的优质订单,选择性地放弃了部分回款预期不明朗的项目,以及部分新业务领域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营业收入下滑趋势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加剧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公司有所区别,在行业整体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受到的影响更大,此外,公司主要客户所处市域或县域能级较同行业公司有所差异,进而影响了公司业务规模。 (三)公司具备“大量可应用于多行业、多领域的软硬件产品和 解决方案”的交付能力,部分行业应用随着业务拓展开展规模化验证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公司在项目交付及行业应用等方面的实 际表现,已验证自身具备“大量可应用于多行业、多领域的软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交付能力。以下从项目实施、行业验证等维度展开具体说明: 1.行业标杆案例情况 经过近二十年行业深耕,公司已形成从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到产 品交付的全链条服务能力。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智慧海洋等领域,累计打造了覆盖福建、江西、江苏等 20余个省份的标杆项目。 2.部分行业应用随着业务拓展开展规模化验证 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智慧海洋以外的其他部分行业应用随业 务拓展进入规模化验证阶段,当前聚焦技术场景适配与生态合作搭建,需完成多轮实测优化与试点示范。相关业务现阶段尚未形成较大收入规模,但为后续增长积累关键数据与合作资源。 二、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前五大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 同签署时间、已施工期限、客户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及金额、结算条款、回款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的依据和方法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成本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该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 (一)公司收入确认的依据和方法与合同约定一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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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由客户一依法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公司凭借综合实力于 2023年 8月成功中标。项目资金来源明确,系 2023 年河北省高质量发展专项债券,且为保障资金规范使用,承包方与客户共同设立资金共管账户,实施全过程监管。受专项债券资金严格的成本管控要求影响,项目招投标阶段竞争较通常有所增加,最终导致项目利润空间被压缩。作为EPC总承包项目,公司需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在项目实际交付过程中,出现承接阶段未预见的设计变更事项,如点位安放区域调整变更导致点位设备移动,现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场用电取电方式调整导致线路重新勘察设计实施,部分杆件不适配现场环境导致实施方案变化,指挥中心等办公场所装饰装修内容出现变更及新增事项,以及政府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应急管控措施对工程用工效率影响等,致使项目施工难度超出原预估范围。为妥善应对设计变更及施工难度升级带来的工程量增加问题,公司通过增加劳务用工分包规模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其中主要劳务用工分包供应商施工部分的合同金额由原计划 935.00万元增加至 1,402.50万元。项目完工后,客户为严格把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 展结算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基于节约整体工程支出的原则,审计方对工程量计算、单价核定等事项实施了全面且严格的审核,包括隐蔽工程施工量的审核、绿化带破除及恢复施工量的审核、监控单元及配电箱等设备单价的审核等,最终结算结果相较送审金额审减 1,365.22万元。上述项目招投标阶段竞争较通常有所增加、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劳务用工分包成本增加以及结算审减等多重因素叠加,致使项目实施阶段利润较预算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该项目合同涵盖运维阶段,运维阶段尚有 1,155.02万元收入待确认,在项目验收交付后 3年内按照不同运维服务的提供周期分别逐步确认,公司预计运维阶段成本可控,利润情况较优,因此包含实施验收和运维阶段的项目整体仍有一定利润。 回款金额与结算条款有所差异的原因主要由于公司主要客户面向政府客户,因宏观环境变化,政府资金紧张预算缩减,回款进度有所拖延所致,政府项目收款难、回款进度滞后是公司所属行业普遍存在的情况。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2.公司收入确认的方法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 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销 售包括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试运行等配套服务,经客户竣工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业务:发货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③维保及其他服务:维保服务在服务期间按直线法确认维保服务 收入,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按照以上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根据合同约定的验 收条款等,在满足各类收入确认条件后确认收入。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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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31.12%和 4.60%,2024年较 2023年减少 26.52个百分点。 毛利率下滑主要原因是: ①行业竞争加剧,项目招投标金额整体下降,但项目实施成本依 然较高 公司社会安全业务的终端客户主要是政府部门,受各地政府财政 预算收紧的影响,2023年以来全国各地社会安全项目的招投标金额整体有所下降,且由于行业竞争对手较多,招投标过程中项目报价竞争有所加剧,导致行业利润空间被压缩。公司本年度主要验收项目中,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利润率较 低。 ②主要项目施工复杂性增加 2023 2024 年度和 年度,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成本中材料 成本和人工及其他分别为 19,429.47万元和 8,400.64万元、6,441.78万元和 4,109.89万元,占比分别为 69.81%和 30.19%、61.05%和 38.95%。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下降,其中易华录由于部分项目审减,导致毛利下降,下降比例为 14.73%;千方科技在国内部分行业或区域采取了更加稳健的营销策略,主动放弃了部分可能会带来应收账款回款风险的低质量项目,因此带来营收规模阶段性承压,传统业务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有所下降,毛利率下降 3.35%;大华股份在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本年度也出现了毛利率下降的情况。公司本年度主要验收项目中,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因财审审减部分金额,导致毛利率为负,因 此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较多。 综上,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和方法与 合同约定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业务毛利率变化存在合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理性、与行业相比较下降较多。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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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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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保及其他服务收入及毛利率上升的原因 1.前期期末验收的主要项目本年度开始维保增加收入及毛利率水 平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44,786.29万元,其中 2023年度第三 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确认收入 20,583.93万元和 12,394.75万元,占比为 45.96%和 27.68%,项目在验收后进入维保阶段,2023年度验收项目的维保阶段投入劳务与分包成本较少,因此导致本年度维保及其他服务收入上升及毛利率水平增加。 2.部分历史项目维保支出较高导致维保毛利率波动较大 公司部分历史项目因施工情况复杂、客观环境变化及客户关系维 系等因素,项目验收后维保支出较高。报告期内,随着历史项目维保期限到期及支出减少,2023年度验收项目在本年度维保阶段的毛利较高,公司维保及其他服务毛利率转正。目前,公司在项目交付方面构建多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强化交付质量管控,实施供应商分级管理,确保维保支出在合理可控范围,稳定维保利润,降低维保及其他服务毛利率持续为负的风险。 3. 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经检索公开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单独披露维保及其他服务收 入或毛利率,根据本回复函“(二)…”之“2、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之“(2)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的分析,公司毛利率变化的趋势与行业整体基本一致,公司维保及其他服务收入较小,占主营业务收入整体比例较低,因此维保及其他服务收入的毛利率变化未对公司整体毛利率变化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本年度维保及其他服务收入、毛利率大幅上升主要是前期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合理性。相关项目维保期限较长,在期限内可以稳定收入规模。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 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分析评估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 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罗普特的经营模式;同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运用; (3)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 出库单、签收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罗普特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收入及毛利率执行分析性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 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选取样本对本期重要的客户执行函证程序,营业收入发函 13,684.94 95.72% 金额为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回函确认金 额为 13,532.8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4.66%,未回函金额为152.1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6%,未回函部分已执行替代测试;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90天记录的收入执行截止测试,核查 金额占公司期后确认收入金额的 41.63%,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进行测试; (8)检查与本期收入确认的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露是否充分、恰当。 经核查,我们认为,罗普特管理层在收入、成本中作出的相关判 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问询函第 2题:关于应收款项。2024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 值为 1,769.52万元,同比增长 543.27%,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均按 9%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34亿元、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账面价值 4.46亿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1.27%。前期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出现部分逾期,但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仅为 2.16%。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客户变化、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的变 化情况,说明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应收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主要对手方资信情况、交易内容及金额、款项回收风险,说明均按 9%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是 否恰当;(3)结合业务模式、合同条款、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应收账款与长期应收款的划分依据、主要项目的划分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人为划分避4 免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情况;()分别列示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前五名交易对手方名称及关联关系、交易内容、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及金额、合同约定回款进度、逾期情况、坏账计提金额、期后回款、是否存在回款障碍等,结合收入确认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逾期及坏账计提情况,说明应收款项金额大、账龄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审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恰当。 公司回复: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由于期末收到应收票据尚未兑付,以及本年度兑付上年度末收到的应收票据所致。 (二)公司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万元
元和 1,944.52万元,占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比例分别为 0.55%和3.58%,占比较低,公司客户结构以政府、运营商客户为主,其结算 流程受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国央企支付等制度约束,整体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应收票据大幅增长主要原因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可控水平。报告期末,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列示在应收票据科目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合同资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测算后综合得出按照 9%计提一年以内账龄区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能充分反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由上表可见, 年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低 于公司计提比例,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客户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以及在手的应收票据承兑方不相同,导致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结果不同所致。公司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估,采取了较为谨慎和充分的计提比例。 综上,针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主要项目公司采 取了持续催收回款的措施,交易对手风险可控,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测算,均按 9%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是 恰当的。 三、结合业务模式、合同条款、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应收账 款与长期应收款的划分依据、主要项目的划分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人为划分避免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情况 (一)应收账款与长期应收款的划分依据 公司因资金实力较强以及业务交付能力较好,承接了较多的具有 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大项目,公司分期收款业务最终客户主要为政府、运营商,在设备采购、系统集成等大型项目领域,行业惯例普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合作供应商。 招标方通常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以确保项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售商品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项,且按照流动性进行划分,列示非流动资产。公司对应收账款与长期应收款的划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二)公司主要项目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划分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前五名项目划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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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 分证据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目前由于各地财政资金状况,逾期的款项增多,逾期时间增加, 公司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公司结合历史各期末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日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长期应收款在未来逾期的情况,根据历年迁徙率计算其坏账计提比例,测算后对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日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坏账计提比例提高至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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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因收入规模较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形成的长期应收款 余额较小,回款风险小,因此计提比例较低;千方科技计提比例与公司接近,因此公司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具有合理性。 综上,应收账款与长期应收款的划分符合合同约定和会计准则的 规定,不存在人为划分避免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情况。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大华核字[2025]0011006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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