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688135):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20:35:55 中财网
原标题:利扬芯片: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黄兴、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黄主、谢春兰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5.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582,643股。

? 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转让方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108,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45%减少至32.16%,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 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0日转让方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黄兴1,745,8000.86%
2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0,1500.86%
3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94,8500.64%
4黄主6,324,9003.12%
5谢春兰797,5000.39%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2025年6月20日公司总股本202,434,834股计算。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均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扬致投资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扬宏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江的一致行动人;出让方单独持有利扬芯片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询价转让通过扬宏投资、扬致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利扬芯片股份。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拟转让数 量(股)实际转让数量 (股)实际转让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转让后持 股比例
1黄兴1,745,8000.86%1,745,8001,745,8000.86%0.00%
2海南扬致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750,1500.86%1,579,4931,579,4930.78%0.08%
3海南扬宏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1,294,8500.64%1,294,8501,294,8500.64%0.00%
 (有限合伙)      
4黄主6,324,9003.12%1,165,0001,165,0000.58%2.55%
5谢春兰797,5000.39%797,500797,5000.39%0.00%
 合计11,913,2005.87%6,582,6436,582,6433.25%2.63%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出让方截至2025年6月20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黄江
本次转让后,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黄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5.45%减少至32.16%,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9月15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从136,400,000股增加至137,249,120股,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黄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23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从137,249,120股增加至137,421,920股,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黄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23年6月15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司总股本由137,421,920股增加至199,261,784股,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黄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相应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从199,261,784股增加至200,121,220股,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黄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24年5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从200,121,220股增加至200,309,140股,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黄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6月20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2,434,834股,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黄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5年6月23日,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3,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

黄兴、扬宏投资、黄主、谢春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江的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黄江基本信息名称黄江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权益变动时间不适用
黄江一致行动人扬 宏投资基本信息名称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生示范区海南生态 软件园孵化楼四楼10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23日
黄江一致行动人黄 主基本信息名称黄主
 住所福建省惠安县***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23日
黄江一致行动人黄 兴基本信息名称黄兴
 住所福建省惠安县***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23日
黄江一致行动人谢 春兰基本信息名称谢春兰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23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黄江其他2022年9月15日至 2025年6月23日人民币普通股00.6970%
 合计---0.6970%
扬宏投资其他2022年9月15日至 2025年6月20日人民币普通股00.0151%
 询价转让2025年6月23日人民币普通股1,294,8500.6396%
 合计--1,294,8500.6547%
黄主其他2022年9月15日至 2025年6月20日人民币普通股00.0736%
 询价转让2025年6月23日人民币普通股1,165,0000.5755%
 合计--1,165,0000.6490%
黄兴其他2022年9月15日至 2025年6月20日人民币普通股00.0203%
 询价转让2025年6月23日人民币普通股1,745,8000.8625%
 合计--1,745,8000.8827%
谢春兰其他2022年9月15日至 2025年6月20日人民币普通股00.0093%
 询价转让2025年6月23日人民币普通股797,5000.3940%
 合计--797,5000.4032%
注:1、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利扬转债”转股导致的总股本发生变化,进而导致转让方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2、“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3、表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 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
黄江合计持有股份41,343,80030.31%59,948,51029.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59,948,51029.61%
扬宏投资合计持有股份893,0000.6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黄主合计持有股份4,362,0003.20%5,159,9002.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5,159,9002.55%
黄兴合计持有股份1,204,0000.88%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谢春兰合计持有股份550,0000.4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48,352,80035.45%65,108,41032.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65,108,41032.16%
注:1、“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指本次权益变动前,即2022年9月1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登记前;“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指本次权益变动后,即询价转让完成过户后。

2、“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截至2025年6月20日利扬芯片总股本202,434,834股为基础测算。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 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限售期 (月)
1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 曼德23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 理人200,0000.10%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1,891,0000.93%6个月
3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 元量化套利专项5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私募基金管 理人260,0000.13%6个月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凌顶揽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私募基金管 理人250,0000.12%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1,512,6270.75%6个月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929,0160.46%6个月
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680,0000.34%6个月
8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私募基金管200,0000.10%6个月
 鑫明鑫对冲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理人   
9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 锝仁贤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 理人200,0000.10%6个月
10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 元量化套利专项23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私募基金管 理人260,0000.13%6个月
11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 领先十六期基金私募基金管 理人200,0000.10%6个月
(二) 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15.46元/股,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1.37元/股的70%。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6月1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34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21家、证券公司16家、保险公司6家、合格境外投资者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83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6月18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共16份,其中15份为有效报价,除无效报价投资者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5.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58.2643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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