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688037):芯源微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20:21:34 中财网
原标题:芯源微:芯源微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5-04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博宇先生、崔晓微女士、李延辉先生、邓晓军先生、黄鹤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潘伟先生、李宝玉先生、钟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玉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网站( )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董博宇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成员名称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李宝玉、潘伟、李延辉李宝玉
提名委员会潘伟、钟宇、董博宇潘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钟宇、李宝玉、李延辉钟宇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博宇、崔晓微、邓晓军、黄鹤、潘伟董博宇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宝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1、执行委员会主席:邓晓军先生
2、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崔晓微女士
3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汪明波女士
4、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程虎先生
5、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赵乃霞女士
6、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张新超先生
7、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书杰先生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中,董事会秘书刘书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相关任职要求。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委员会主席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邓晓军先生。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企业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李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李辰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书杰李辰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
电话024-86688037024-86688037
传真86-24-2382620086-24-23826200
电子信箱688037@kingsemi.com688037@kingsemi.com
六、公司第二届董事届满离任及监事会取消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宗润福先生、郑广文先生、胡琨元先生、孙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邓晓军先生,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荣誉。

2017年10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CVD事业单元产品经理、产品总监;2022年11月至2025年4月担任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FEP事业单元副总经理;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担任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CEOOFFICE主任;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邓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崔晓微女士,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曾获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崔晓微女士自2010年4月至2019年3月先后担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副部长、综合资源部部长、公共资源部总监;2019年3月至2025年6月先后担任公司公共资源部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上海芯源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上海芯源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崔晓微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928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汪明波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材料加工专业,中级工程师,曾荣获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辽宁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沈阳市领军人才、沈阳市五一巾帼先进个人、沈阳市专利奖三等奖等荣誉。2008年2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高端封装事业部部长、市场发展部总监、光刻事业部总经理、执行副总裁、沈阳芯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理;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沈阳芯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汪明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906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 1988 1
、程虎先生, 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曾荣获辽宁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辽宁省科学技术二等奖、第六届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奖、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第八届优秀专家等荣誉。2012年6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机械工程师、部长助理、产品设计部副部长、前道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高产2025
能涂胶显影设备突击队主任、前道设计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执行副总裁;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程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898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赵乃霞女士,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曾荣获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辽宁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第六届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奖等荣誉。

2005年11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电控工程师、控制系统部副部长、前道事业部副总经理、控制系统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控制系统部总监、副总裁;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赵乃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新超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FCCA。2004年起至2020年12月,先后任职于东软集团、东软熙康、沈阳机床神州高铁、美行科技,历任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长、财务总监等职务;2021年1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6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刘书杰先生,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沈阳市领军人才。2015年7月至2020年11月,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2021年11月至2025年6月,先后担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书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89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辰女士,199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18年7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会计、总裁秘书、证券事务专员;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李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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