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601939):建设银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3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05号) 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1,589,403,973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9.0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00,000,000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968,973,850.49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A 2025 行 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 )验字 第70008881_A02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 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规定,就本次发行,本行已于2025年6月 23日在北京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23日,本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 下: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与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监管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1、本行已开设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联席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本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本行按月(每月15日前)向联席保荐机构出具真实、准确、 完整的账户对账单。 4、本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 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本行应 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联席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联席保荐机构发现本行未按约定履行《监管协议》的,应当 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6、《监管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联席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或专户依法销户(以孰早为准)后失效。 7 、如果《监管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协议》 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8、《监管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监管协议》有关的任何争 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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