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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20:15:35 中财网
原标题:银信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3059 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74人,代表股份96,036,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16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人,代表股份92,09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2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2人,代表股份3,941,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8872%。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静颖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张雅琨律师和刘佳音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5,079,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42%;反对663,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4%;弃权29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985,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7387%;反对663,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204%;弃权29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09%。

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5,079,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44%;反对663,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4%;弃权29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98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7437%;反对663,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204%;弃权29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58%。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5,352,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87%;反对624,4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2%;弃权58,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25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02%;反对624,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412%;弃权5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雅琨律师和刘佳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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