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20:04:31 中财网
原标题:太湖远大: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1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60,263,904.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59,680,464.80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896,00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8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9.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27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徐政
电话:0572-6680391 传真:0572-6680391

六、备查文件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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