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00266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顾永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顾永德先生发出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顾永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85,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94%),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546,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8%,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4,546,436股,占公司总股本1.2748%,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减持,即 2025年 7月 15日至 2025年 10月 14日。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顾永德做出的承诺情况 股东顾永德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的董事,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顾永德先生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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