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12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人已分别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一、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翔安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资金投向,通过建立台账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人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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