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裕A(000869):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B股回购价格上限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股票简称:张裕A 、张裕B 公告编号:2025-临2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B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 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 根据上述B股回购方案,公司将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回 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高于11.50港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条件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临02)、《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5-临 08)和《二○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16)。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以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671,823,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5年5月26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9169)折合港币兑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24)。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B股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1.50港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6港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5年6月24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不送红股和转增股本,截止目前已回购的B股数量为0。因此,参与分红的B股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B股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B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B股回购价格上限-按B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1.50-0.436253)=11.06港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 B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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