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605068):明新旭腾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及预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 2025 根据公司《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首次及预留份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设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日,召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主任。 2025年6月17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份额对应的 1,002,792股股票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的议案》。 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份额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首次受让部分拟参与对象中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157,208份,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将其认购的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 董事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拟将首次受让部分拟参与对象中部分人员放弃认购的157,208份(对应股数为157,208股)调整至预留份额。 (二)调整前后情况 1、调整前情况 85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股数为19万股,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12.86%;骨干人员(不含预留份额)合计持有股数为97万股,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65.64%,持有人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情况确定。
2、调整后情况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69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股数为19万股,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12.86%;骨干人员(不含预留份额)合计持有股数为81.2792万股,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55.00%,持有人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情况确定。
除上述调整以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对首次及预留份额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事项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调整的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助于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及管理,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激励对象中因存在放弃认购的相关份额调整至预留份额。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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