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600685):中船防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聘期已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经履行相关 程序,拟聘任信永中和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前任会计师与本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 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本公司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预案》。本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5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万元(含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 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 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 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邓登峰
姓名:刘丽红
姓名:蒋西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定价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 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4年审计服务,2024年 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聘期已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经履行 相关程序,拟聘任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已知悉该 事项并表示:立信与本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信永中 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 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中船防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船防务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 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书面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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