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6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总审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物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保税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中心”)相关规定,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物流”)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上港保税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保税”)向能源中心申请指定期货交割库(国际铜期货库容1万吨)的资质及相应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为上港保税与能源中心签订合作协议项下上港物流对上港保税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能源中心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与合作协议同时生效,担保期覆盖合作协议的存续期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内容及期限以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与能源中心实际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出具担保函的时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 根据上港保税申请国际铜期货库容1万吨,按满库容情况计算以及国际铜目前市场单价峰值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上港物流为上港保税出具担保函的或有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7.97亿元。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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