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300481):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马伟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马伟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马伟英女士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马伟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马伟英女士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伟英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马伟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简历 马伟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技术负责人,职工董事。 马伟英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伟英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