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0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定于2025年 6月 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同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关联监事邹同光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确定以 2025年 6月 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8名激励对象授予 77.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6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6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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