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301137):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301137 证券简称:哈焊华通 公告编号:2025-045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45.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8,618,758.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639,206.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0,979,551.66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78,139,551.66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2]08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884,558.81元(截至2025年3月 31日余额数,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超募资金及银行利息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超募资金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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