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金太阳: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23:30:25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任职情况拟减持股数(股)拟减持股数占公司目前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总股本比例
杨伟董事兼副总经理757,6250.55%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5年 7月 14日至 2025年 10月 1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杨伟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4、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减持主体杨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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