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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洪田股份(603800):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22:36:10 中财网

原标题:洪田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A24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田股份”、“公司”)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6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或“我们”)作为洪田股份 2024年年审会计师,就其中需要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的事项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问题 1、关于诺德股份关联交易。

根据年报及前期问询函回复,近三年公司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诺德股份)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63亿元、4.06亿元和 4.05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18%、29%,关联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其中,公司向诺德股份出售的锂电生箔机及阴极辊平均单价均高于向非关联方出售的单价。公司近三年向诺德股份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主要为 40%预收款,35%发货款,20%验收款,5%质保金。此外,近三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1.90亿元、22.37亿元、13.7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18.40亿元、19.31亿元、10.9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明显低于营业收入;公司近三年净现比分别为 0.60、0.02、0.21,三年累计净利润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差异为 3.36亿元。

请公司:(1)分产品类别说明关联销售的产品定价依据、毛利率、成本和费用构成,以及与非关联销售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关联销售高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不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2)补充披露与诺德股份近三年期末往来款余额、期后回款、合同退货条款等情况,说明诺德股份是否按照上述信用政策实际付款,如否,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3)结合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销售回款情况以及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确认时点和政策等,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营业收入差额较大且净现比长期偏低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核实公司与诺德股份交易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期后退回的情况,并结合年报保留意见中无法判断公司关联股东与诺德股份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的情形,说明有关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审慎。


一、公司回复
(一)分产品类别说明关联销售的产品定价依据、毛利率、成本和费用构成,以及与非关联销售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关联销售高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不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
1、分产品类别说明关联销售的产品定价依据、毛利率、成本和费用构成,以及与非关联销售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1、分产品类别说明关联销售的产品定价依据、毛利率、成本和费用构成,以及与非关联销售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定价 依据关联方销售   主要相似产品的非关联方销售   
 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
成本、 预期 毛利 率、市 场行 情、技 术参 数、交 期、规 格型 号综 合考 虑12,778.769,014.1774.9928.87%3,123.892,368.8361.2522.21%
         
 9,851.335,410.23 45.08%265.49186.88 29.61%
         
 1,800.881,537.096.4814.29%    
         
 1,327.43872.03 34.31%263.3688.9425.5156.54%
         
 230.09175.662.7022.48%2,040.711,428.14 30.02%
定价 依据关联方销售   主要相似产品的非关联方销售   
 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
         
         
         
 229.01213.87 6.61%    
         
 47.6231.310.3433.54%    
 26,265.1217,254.3684.5133.99%5,693.454,072.7886.7526.94%
注 1:2022年度公司未向非关联方销售分切机。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定价 依据关联方销售   主要相似产品的非关联方销售   
 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
成本、 预期 毛利 率、市 场行 情、技 术参 数、交19,008.8512,558.27837.9729.53%30,879.6520,345.2822.7234.04%
         
 20,425.6611,493.590.0443.73%10,410.627,404.520.0328.88%
定价 依据 期、规 格型 号综 合考 虑关联方销售   主要相似产品的非关联方销售   
 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
         
         
         
 1,349.56944.620.5429.97%    
         
 269.91195.52 27.56%    
         
 -769.91-396.17 48.54%    
         
 352.50180.18722.66-156.12%    
 40,636.5724,976.001,561.2034.70%41,290.2727,749.7922.7532.74%
注 1:毛利率较低系出售了一批维修用备件,于 2023年陆续提供,原公司拟收取备件收入,后未与客户达成协议,考虑客户为长期合作关系,故最终未收取该收入,作为维修
备件计入质保费用处理。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定价 依据关联方销售   主要相似产品的非关联方销售   
 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
成本、 预期 毛利 率、市 场行 情、技 术参 数、交 期、规 格型 号综 合考 虑17,495.3411,967.632,260.3618.68%25,014.1616,766.63409.9931.33%
         
 22,548.6711,550.37396.8647.02%7,761.065,854.02136.5922.81%
定价 依据关联方销售   主要相似产品的非关联方销售   
 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产品收入产品成本质量保证费用毛利率
         
         
         
 261.95111.474.6155.69%    
         
 199.25215.108.50-12.22%    
 40,505.2123,844.572,670.3334.54%32,775.2222,620.65546.5829.31%
公司的定价政策并未区分关联销售与非关联销售,最终的销售定价均依据产品的成本、预期毛利率、市场行情、技术参数、交期、
规格型号等因素综合考虑
对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单价进一步分析如下(产品规格 1-10从低到高排列): 单位:万元
对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单价进一步分析如下(产品规格 1-10从低到高排列): 单位:万元

类别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
向诺德股 份销售青海诺德新材料 有限公司2020年 6月Φ2700*165048.00280.00
 惠州联合铜箔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 5月规格 25.00200.00
向其他公 司销售客户 A2022年 2月规格 62.00205.00
 客户 A2022年 2月规格 216.00195.00
向诺德股 份销售青海诺德新材料 有限公司2020年 6月Φ2700*165046.00242.00
向其他公 司销售客户 A2022年 2月规格 22.00150.00
类别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
向诺德股 份销售青海电子材料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 7月规格 22.00130.00
向其他公 司销售客户 B2021年 5月规格 520.00115.30
向诺德股 份销售青海诺德新材料 有限公司2020年 6月规格 76.00250.00
向其他公 司销售客户 C2022年 3月规格 102.00148.80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类别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
向诺德股 份销售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Φ3600*103036.00230.00
 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Φ3600*110042.00240.00
 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Φ3600*138012.00260.00
向其他公客户 D2022年 10月规格 648.00177.00
类别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
司销售客户 D2022年 10月Φ2700*1650mm48.00182.00
 客户 A2022年 1月规格 616.00213.00
 客户 A2022年 1月Φ2700*1650mm16.00223.00
 客户 E2021年 11月规格 316.00210.00
 客户 E2021年 11月规格 628.00213.00
 客户 E2021年 11月Φ2700*16506.00227.00
向诺德股 份销售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Φ3600*110028.00255.00
 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Φ3600*138012.00260.00
 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规格 959.00195.00
向其他公 司销售客户 A2022年 1月规格 616.00168.00
 客户 A2022年 1月Φ2700*1650mm16.00173.00
 客户 A2023年 3月规格 813.00170.00
 客户 E2021年 11月规格 610.00165.00
 客户 E2021年 11月规格 316.00153.00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
向诺德股 份销售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规格 960.00228.00
 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2023年 6月Φ3600*1030mm12.00203.90
 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2023年 6月Φ3600*970mm18.00202.39
向其他公 司销售客户 F2021年 12月规格 418.00218.00
 客户 G2022年 4月规格 630.00189.00
 客户 H2022年 6月规格 196.00194.50
向诺德股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Φ3600*13801.00260.00
类别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
份销售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规格 96.00195.00
 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Φ3600*103022.00230.00
 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9月Φ3600*110018.00255.00
 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2023年 6月Φ3600*1030mm33.00230.00
 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2023年 6月Φ3600*970mm30.00227.00
向其他公 司销售客户 H2022年 6月规格 148.00130.00
 客户 H2023年 12月规格 123.00110.00
2、关联销售高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不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
诺德股份销售的电解铜箔设备单价高于其他客户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主要向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幅宽 1.65米的生箔机、阴极辊、溶铜罐,因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幅宽较宽,属于当时的先进产品,并含配件防尘罩,且客户地处青海高海拔地区,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更高,运输成本较高,故售价较高。

2022年公司向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阳极槽,售价较高主要系运输费用较高。

2022年公司向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生箔机,售价与非关联方基本持平。

2022年公司的关联销售,主要系执行 2020年,2021年签订的销售合同,签订合同时,公司和诺德股份尚未构成关联方。

(2) 2023年公司向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签订销售合同)、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签订销售合同)销售的直径 3.6米或 3.0米的生箔机和阴极辊,系业内先进的高规格设备,其产能相较低规格的产品产能可提高 35%,由于幅宽较宽,可对铜箔产品进行更有效的裁剪,提高铜箔产品成材率,且产品中均包含配件防尘罩,故售价较高。

(3)2023年公司向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签订销售合同)、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2023年签订销售合同)销售的直径 3.6米或 3.0米的生箔机和阴极辊,均系高规格产品,售价较高,其中销售给江西诺德的生箔机中未包含阳极板,故售价低于销售给湖北诺德的生箔机;且因 2023年销售合同签订时,市场竞争加剧,故 2023年签订销售合同的产品,与非关联方 2023年产品售价一样,均低于 2022年签订销售合同的产品。

(4)对尚未执行的与关联方的销售合同,低规格型号的生箔机、阴极辊售价与非关联方售价基本持平。

综上所述,公司关联销售,系根据产品的规格型号、配件、运输等各方面因(二)补充披露与诺德股份近三年期末往来款余额、期后回款、合同退货条款等情况,说明诺德股份是否按照上述信用政策实际
付款,如否,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诺德股份近三年期末往来款余额、期后回款、合同退货条款及是否按照信用政策实际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补充披露与诺德股份近三年期末往来款余额、期后回款、合同退货条款等情况,说明诺德股份是否按照上述信用政策实际
付款,如否,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诺德股份近三年期末往来款余额、期后回款、合同退货条款及是否按照信用政策实际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号退货条款(注 1)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
SK21-025、SK21-026等1,790.161,790.16
SK20-077、SK21-05943.08 
小计 1,833.241,790.16
SK19-051、SK20-020等924.40924.40
SK20-055、SK21-007-2等627.70627.70
SK22-037181.15181.15
SK21-004、SK21-071等102.89102.89
  3,669.383,626.30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合同号退货条款(注 1)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
SK21-025、SK21-0262,886.822,886.82
SK20-077、SK21-059等85.08-
小计 2,971.902,886.82
SK21-048、SK22-049等406.48406.48
SK22-054、SK22-059623.507.50
小计 1,029.98413.98
SK21-007-1、SK22-007等536.12536.12
  4,538.003,836.92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合同号退货条款(注 1)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
SK20-077、SK21-059等93.48 
SK22-054、SK22-059等797.77 
SK23-07149.8837.93
SK23-016、SK24-054等0.410.41
SK22-00765.80 
小计 66.210.41
合同号退货条款(注 1)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
SK24-019、SK24-023等11.2111.21
SK24-037、SK24-04523.82 
小计 35.0311.21
SK24-0492.082.08
SK22-068、SK23-0121,533.20 
小计 1,535.282.08
SK24-05132.50 
  2,610.1551.63
注 1:公司的销售合同中未明确列明退货条款,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通过整改还达不到客户的要求,或其他具体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时,才会发生退货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诺德股份款项 2,610.15万元,2022年至 2024年关联销售 107,406.90万元,总体应收账款占销
售比例 2.43%,其中未在信用期内回款的关联方应收款项 2,546.57万元,主要系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 1,533.20万元、青海电子
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797.77万元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环保整改等事项部分车间暂停生产,需公司协助将部分设备
进行产能转移,因此期间暂缓付款。2023年以来,因下游行业需求及扩张疲软,客户拖欠产品尾款和质保金情况较多,诺德股份及其
子公司因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计划等原因,产生货款拖欠,公司已积极与诺德股份进行沟通及催款,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
况。


(三)结合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销售回款情况以及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确认时点和政策等,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营业收入差额较大且净现比长期偏低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核实公司与诺德股份交易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期后退回的情况,并结合年报保留意见中无法判断公司关联股东与诺德股份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的情形,说明有关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审慎。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营业收入差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 2022年度至 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137,360.39223,723.53
108,968.20193,132.64
96,775.30153,755.00
-40,585.09-69,968.52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关。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2024年度主要原因系合同负债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42,921.14万元(其中电解铜箔业务板块合同负债减少 42,801.97万元),其余原因包括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9,789.79万元、收到与销项税额相关的现金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229.00万元、收到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后用于背书导致无现金流入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889.88万元,贸易业务净额法确认收入但收款为全额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829.34万元等。公司电解铜箔设备业务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一般为一定比例的预收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公司 2024年度确认的营业收入中 50,718.24万元已于以前年度收到,而2024年度签订的订单金额相比于以前年度大幅下降(2024年度 17,552.17万元、2023年度 84,815.93万元、2022年度 224,993.24万元),预收款也随之大幅下降。

2023年度主要原因系通过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收款后用于背书导致无现金流入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207.23万元,其余原因包括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8,182.24万元、合同负债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4,503.88万元、收到与销项税额相关的现金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452.29万元等。公司下游客户多以承兑汇票与公司结算,包括中石油集团、诺德股份、客户 H、客户D、客户 G等公司,公司收到票据后将其用于背书,故无现金流入。

2022年度主要原因系通过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收款后用于背书导致无现金流入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2,353.61万元,合同负债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3,333.02万元,其余原因包括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27,528.69万元、收到与销项税额相关的税金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069.53万元等。

公司下游客户多以承兑汇票与公司结算,包括中石油集团、客户 H、上海电气集团、客户 B等公司,公司收到票据后将其用于背书,故无现金流入;2022年度,公司收购了洪田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了电解铜箔设备业务,电解铜箔设备业务正处于行业上升期,订单较多,预收款较多,因此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上升。

综上所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营业收入差额较大主要系收款期与收入确认时点不同、公司下游客户多以票据结算且公司将票据用于背书所致,具有合理性。


2、净现比长期偏低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 2022年度至 2024年度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现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14,207.3627,879.88
11,699.0120,478.10
2,470.66428.36
0.170.02
0.210.02
公司 2022年度至 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27,367.94-36,811.42
-9,789.79-18,288.40
-42,921.14-4,503.88
14,995.861,259.28
-9,213.296,744.75
3,342.756,120.86
-1,078.7414,941.17
-17,296.41-30,537.63
2024年度,公司净现比较低主要原因系预收款(合同负债)减少 42,921.14万元,存货减少 27,367.94万元,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增加 9,789.79万元,公司电解铜箔设备业务 2024年度订单量下降致预收款、存货余额大幅下降,同时设备尾款、质保金收款较难导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有所增加。

2022年,电解铜箔设备行业处于上升期,公司电解铜箔设备业务 2022年末的在手订单较多,2023年度,为完成在手订单,公司大量购买存货,存货增加36,811.42万元,其中,电解铜箔设备业务存货增加 39,104.08万元;但由于市场趋于饱和,公司 2023年度新签订的在手订单相比于 2022年度大幅减少,预收款(合同负债)减少 4,503.88万元;同时由于 2022年度、2023年度电解铜箔设备业务大幅扩张,确认了较多营业收入,而尾款、质保金收款较难,导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增加 18,288.40万元,其中,电解铜箔设备业务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增加 20,909.41万元。以上因素导致公司 2023年度净现比较低。

2022年度,公司收购了电解铜箔设备业务,行业尚处于上升期,公司签订了较多订单,导致存货增加 15,850.44万元、合同负债增加 24,538.61万元(2022年度合同负债共增加 23,333.02万元)、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增加 7,162.75万元;同时,公司油气业务子公司苏州道森钻采设备有限公司开始经营,油气业务 2022年度相比于 2021年度市场环境变好,公司油气业务收入大幅上升(上升 36%),导致油气业务存货增加 13,088.52万元、应收账款增加 23,514.16万元。以上因素导致公司 2022年度净现比较低。

可见,长期净现比较低主要系电解铜箔设备业务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增加,合同负债下降所致,对电解铜箔设备业务收购后的销售收款情况进一步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 12月 31日收购日差额
42,199.818,974.7833,225.03
37,682.8860,929.1323,246.25
  56,471.28
三年累计净利润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净现比长期偏低的主要原因系电解铜箔设备业务尾款、质保金收取较为困难所致,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 36,133.61万元,其中尾款 21,806.88万元、质保金 11,828.82万元、其余应收款与发货款 2,497.90万元,主要欠款客户系客户 A、客户 H、客户 E等,主要欠款客户的具体金额及性质详见“问题 4.关于应收账款中一(二)”,尾款与质保金收取较难是行业的普遍问题,具有合理性。


3、公司与诺德股份交易长期未结算或期后退回的情况
(1)公司与诺德股份交易长期未结算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长期未结算 合同金额应收账款 余额1年以内1至 2年2至 3年
202.6893.488.4042.0043.08
1,540.00770.00154.00616.00 
 863.48162.40658.0043.08
注:此处仅列示了长期未结算(1年以上)的合同应收款情况,因此与本问回复“一、(二)”中数据有所不同。

(2)公司与诺德股份交易期后退回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数量确认收入期间确认收入金额退货期间
2,030.00142021年度1,796.462023年度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 2021年度销售的高效溶铜罐,因设备老旧、生箔机幅宽配切成品率低、成本高等原因,双方基于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于 2023年度退货 6台高效溶铜罐。


4、结合年报保留意见中无法判断公司关联股东与诺德股份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的情形,说明有关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审慎。(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