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新 大 陆(000997):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4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贷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拟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网商小贷公司向新网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新网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新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合作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2.00亿元,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新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2.00亿元。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业务及担保事项。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5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4.1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6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1.50亿元(其中26.50亿元为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网商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亿元。截止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8.5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6.50亿元。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董事会可在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50亿元的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董事会审议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金额为2.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6.5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年 11月 24日。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网商融担公司注册资本 18,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208J,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 39号 2111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玲莉。网商融担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经查询,网商融担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向新网银行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新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网商融担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是新网银行在合作协议项下全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等)、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新网银行支付的其他合理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新网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为保证网商融担公司履行相关担保义务,公司向债权人(新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网商融担公司)对债权人(新网银行)的所有偿付义务,包括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保证金和保证金补足义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赔偿款项。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金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不超过本金人民币2.00亿元。 (4)保证期间:合作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被担保人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网商融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19,598.7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7.43%。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50,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1.06%。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50,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1.0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31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5.3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6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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