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证券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 1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时代大厦 A座 1717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 6月 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经营期限:自 1991年 2月 2日至 2032年 1月 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 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477523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国内贸易。 股东:邱建民(持股 60%)、邱为民(持股 40%)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时代大厦 A座 1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得胜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得润电子董事,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 邱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得胜公司总经理,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 2.邱建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杨桦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东邱建民、邱为民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杨桦女士为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6,344,933股,持股比例 为 10.9754%;邱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00股,持股比例为 2.3160%;杨桦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 12,200,033 股,持股比例为 2.018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92,544,966股,持股比例为 15.3096%。 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从 15.3096%下降至 11.0084%,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截至 2024年 9月 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08,454,666股,持股比例为 17.9415%,具体持股情 况为: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持有 82,254,633股,持股比例为 13.6073%;邱建民先生持有 14,000,000股, 持股比例为 2.3160%;杨桦女士持有 12,200,033股,持股比例为 2.0182%。 在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因得胜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0日 10时至 2024年 10 月 11日 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的 11,409,700股完成过户手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875%;得胜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 6日 10时至 2024年 11月 7日 10时、2025年 1月 4日 10时至 2025年 1 月 5日 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合计 4,500,000股完成过户手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444%。 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从 108,454,666股下降至 92,544,966股,持股比例从 17.9415%下降至 15.3096%,具体持股情况为: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持有 66,344,933 股,持股比例为 10.9754%;邱建民先生持有 14,000,000股,持股比例为 2.3160%;杨桦女士持有 12,200,033股,持 股比例为 2.0182%。 得胜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10 时司法拍卖(变卖)竞价成功的 26,000,000股于 2025年 6月 19日完成过户手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 26,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4.3011%。本次股份过户手续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6,544,966 股,持股比例下降至 11.0084%,具体持股情况为: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持有 40,344,933股,持股比例 为 6.6742%;邱建民先生持有 14,000,000股,持股比例为 2.3160%;杨桦女士持有 12,200,033股,持 股比例为 2.01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及持股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股份共 54,344,9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9902%。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邱建民: 杨桦: 2025年 6月 2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邱建民: 杨桦: 2025年 6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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