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竞业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22:25:31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 名称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张爱军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 后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2,313,8001%
曹伟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 后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367,5000.16%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14日-2025年10月13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6、前述股东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爱军先生、曹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承诺人承诺事 项承诺主要内容
张爱军、曹 伟流通限制 和自愿锁 定的承诺(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辞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 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持股意向 和股份减 持的承诺(1)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2)在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票的,须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 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 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予以公告。(3)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 本人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不再具有大股东(即控股 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身份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继续减持股份的,仍遵守本承诺第(2)条及第(3) 条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其所作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上述股东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已到期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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