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000586):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21:31:14 中财网
原标题: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启迪科技大厦D座2503。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红星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64,124,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4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64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43%。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37,479,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5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10,251,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10,206,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62%。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子凡律师、李子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63,87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7%; 反对2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4%;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000,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26%; 反对2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2%;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2、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63,87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7%; 反对2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4%;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000,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26%; 反对2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2%;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3、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 同意63,87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2%; 反对24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7%;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002,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40%; 反对24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50%;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3,87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2%; 反对2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4%;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002,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40%; 反对2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2%;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5、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63,87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2%; 反对2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4%;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002,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40%; 反对2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2%;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子凡、李子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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