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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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0日 21:31: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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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三钢闽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
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29
福建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0日下午15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
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梅萱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下同)共259人,代表股份1,412,395,845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429,076,227股)的58.145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66,992,9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27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6人,
代表股份45,402,9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91%。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58 人,代表股份 46,067,4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429,076,227股)的1.896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64,5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6人,
代表股份45,402,9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91%。
公司原董事长、董事何天仁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其担任的
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采用现场方式或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
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原董事长、董事何天仁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其担
任的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本次会议同意补选程凯群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 | 全体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 |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 代表股份数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代表股份数
(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同意 | 1,407,886,730 | 99.6807% | 41,558,306 | 90.2119% |
反对 | 4,138,115 | 0.2930% | 4,138,115 | 8.8927% |
弃权 | 371,000 | 0.0263% | 371,000 | 0.8054%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