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00009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21:31:10 中财网
原标题:天健集团: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5-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0日(星期五)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20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 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
11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何云武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0人,代表股份 816,345,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39,102,78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6人,代表股份 377,242,57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8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8人,代表股份
76,881,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465,00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5人,代表股份 76,416,13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9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石璁、
王超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议案 7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其它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
表决,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98,18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7757%;反对 12,751,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20%;弃权 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6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96,987,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288%;反对 13,950,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89%;弃权 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62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96,339,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5494%;反对 14,753,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73%;弃权 5,252,228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43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802,08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535%;反对 9,005,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032%;弃权 5,251,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3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98,432,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057%;反对 12,65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03%;弃权 5,25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439%。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97,16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508%;反对 14,12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08%;弃权 5,048,106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184%。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81,438,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7240%;反对 29,662,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36%;弃权 5,244,563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424%。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特区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438,637,781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358,208,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4.8376%;反对 14,183,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52%;弃权 5,315,088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072%。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
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96,06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5154%;反对 14,880,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29%;弃权 5,401,91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61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
同意 796,499,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5689%;反对 14,629,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1%;弃权 5,216,788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39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深圳市赤湾K104-0049
土地使用权及后续项目开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802,50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3051%;反对 7,33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991%;弃权 6,49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58%。

(二)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情况
1.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同意 58,722,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815%;反对 12,751,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859%;弃权 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26%。
2.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同意 57,52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14%;反对 13,950,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1460%;弃权 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26%。
3.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 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 56,87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784%;反对 14,753,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1899%;弃权 5,252,228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16%。
4.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意 62,62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556%;反对 9,005,99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42%;弃权 5,251,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02%。
5.00关于 2024年公司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同意 58,968,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008%;反对 12,655,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4617%;弃权 5,256,728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75%。
6.00关于 2025年度公司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57,703,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553%;反对 14,129,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3786%;弃权 5,048,106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61%。
7.00关于 2025年度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41,973,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959%;反对 29,662,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8.5825%;弃权 5,244,563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17%。
8.00关于预计 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57,382,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376%;反对 14,183,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4491%;弃权 5,315,088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34%。
9.00关于续聘 2025年度 公司财务、内控审计 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 案同意 56,59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179%;反对 14,880,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3558%;弃权 5,401,91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63%。
10.0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同意 57,034,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858%;反对 14,629,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0287%;弃权 5,216,788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55%。
11.00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 深圳市赤湾 K104-0049土地使用 权及后续项目开发的 议案同意 63,04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033%;反对 7,339,833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0%;弃权 6,49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石璁、王超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
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
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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