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000858):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21:31:05 中财网
原标题:五 粮 液: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25/第021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0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曾从钦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5280人,代表股份数为
2,591,987,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81,608,005股)
的66.7761%。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136,869,453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55.05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24人,代表股份455,117,684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11.7250%。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共计20人出席会议,其中谢志华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2024年度报告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90,343,60499.9366%453,675,97199.6390%
反对898,3440.0347%898,3440.1973%
弃权745,1890.0287%745,1890.163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90,218,00499.9317%453,550,37199.6115%
反对918,7440.0354%918,7440.2018%
弃权850,3890.0328%850,3890.186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90,168,60499.9298%453,500,97199.6006%
反对914,1440.0353%914,1440.2008%
弃权904,3890.0349%904,3890.1986%
议案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90,155,06699.9293%453,487,43399.5976%
反对921,5820.0356%921,5820.2024%
弃权910,4890.0351%910,4890.2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90,666,55399.9491%453,998,92099.7100%
反对621,7940.0240%621,7940.1366%
弃权698,7900.0270%698,7900.1535%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3,881,608,0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69元(含税),分红金额为12,300,815,767.8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453,618,91899.6265%453,618,91899.6265%
反对733,9960.1612%733,9960.1612%
弃权966,5900.2123%966,5900.2123%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78.50亿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七: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396,833,63887.1550%396,833,63887.1550%
反对57,544,37612.6382%57,544,37612.6382%
弃权941,4900.2068%941,4900.2068%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2025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2025年每日存款
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亿元、每日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本次补充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
31日。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八: 2025年度全面预算编制方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25,390,69797.4307%388,723,06485.3737%
反对59,121,2152.2809%59,121,21512.9846%
弃权7,475,2250.2884%7,475,2251.641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83,969,16999.6907%447,301,53698.2390%
反对5,278,2120.2036%5,278,2121.1592%
弃权2,739,7560.1057%2,739,7560.6017%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选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20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3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90,555,27499.9448%453,887,64199.6855%
反对555,1730.0214%555,1730.1219%
弃权876,6900.0338%876,6900.192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89,680,65999.9110%453,013,02699.4934%
反对607,7750.0234%607,7750.1335%
弃权1,698,7030.0655%1,698,7030.3731%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包括调整股东
大会表述、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降低股东临时提案权和提名董事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新增上市公司董事离职管理等内容,具体详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28,651,97497.5565%391,984,34186.0900%
反对62,419,7732.4082%62,419,77313.7090%
弃权915,3900.0353%915,3900.2010%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包括
调整股东大会表述、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调整股东会职权和股东会召开形式、降低股东临时提案权和提名董事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等内容,具体详见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28,633,27497.5558%391,965,64186.0858%
反对62,421,8732.4083%62,421,87313.7095%
弃权931,9900.0360%931,9900.2047%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包括调
整股东大会表述、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调整董事任职资格和忠实义务等内容,具体详见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28,577,97497.5536%391,910,34186.0737%
反对62,415,5732.4080%62,415,57313.7081%
弃权993,5900.0383%993,5900.2182%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主要包括调整
股东大会表述、删除“监事会”等内容,不涉及实质性修改,具体详见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26,265,55697.4644%389,597,92385.5658%
反对64,742,5912.4978%64,742,59114.2192%
弃权978,9900.0378%978,9900.2150%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涉及
细化关联交易审批权限等内容,具体详见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六: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90,073,15299.9262%453,405,51999.5796%
反对903,8950.0349%903,8950.1985%
弃权1,010,0900.0390%1,010,0900.2218%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由10万元/年(税前)调
整为20万元/年(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完成换届之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七: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01选举曾从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54,392,34598.5496%417,724,71291.7432%
表决结果:通过。

17.02选举华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60,725,60298.7939%424,057,96993.1342%
表决结果:通过。

17.03选举张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69,797,16799.1439%433,129,53495.1265%
表决结果:通过。

17.04选举肖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66,783,42199.0276%430,115,78894.4646%
表决结果:通过。

17.05选举韩成珂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65,870,61498.9924%429,202,98194.2641%
表决结果:通过。

17.06选举章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70,080,07499.1548%433,412,44195.188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八: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1选举侯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35,930,61697.8373%399,262,98387.6885%
表决结果:通过。

18.02选举罗华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65,674,42998.9848%429,006,79694.2210%
表决结果:通过。

18.03选举鲁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74,064,87699.3086%437,397,24396.0638%
表决结果:通过。

18.04选举丁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比例
同意2,573,242,04199.2768%436,574,40895.883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刘浒、唐琪。

(三)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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